【立會補選】姚松炎不憂被DQ 反指選舉主任直接諮詢律政司已違法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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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傳出,已報名出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姚松炎,將會與出戰港島區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一同被「DQ」。姚松炎晚上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已經不是第一次有親中報章放風,形容是舊新聞,他重申未有接到有關接納提名的通知和查詢,又表明不擔心是否能「入閘」。
他又指出,總選舉主任黃思文今天稱各區選舉主任未有透過提名顧問委員會尋求法律意見,而直接向律政司尋求意見,姚指做法已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17 條,當中列明「選舉主任在根據第16條決定某人是否有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或是否喪失該資格時,必須顧及提名顧問委員會所提供的意見」。

姚松炎表明不擔心被拒「入閘」。(余俊亮攝)

分別已報名出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和港島區補選的姚松炎和香港眾志周庭,被指將會被取消參選資格。姚松炎表示,已經不是第一次有親中報章放風,形容是舊新聞,而且説不出取消資格的理據,他又表示已諮詢過至少兩位資深大律師,均指出無任何理據阻止他參與立會補選。他已去信要求選舉事務處在明日前決定是否接納其提名申請,避免影響選舉工程。

對於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可引用《立法會條例》39f取消其參選資格,姚表示,引用39f亦要講道理,他形容條文相對抽象,他重申兩名資深大律師研究過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內容、法院就宣誓的判決書和本地法例,均無條文列明可取消其被選舉權。

姚松炎表示已諮詢過至少兩位資深大律師,均指出無任何理據阻止他參與立會補選。(余俊亮攝)

質疑律政司角色衝突

他又指出,總選舉主任黃思文今天稱各區選舉主任未有透過提名顧問委員會尋求法律意見,而直接向律政司尋求意見,做法已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17 條,當中列明「選舉主任在根據第16條決定某人是否有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或是否喪失該資格時,必須顧及提名顧問委員會所提供的意見」。

姚松炎指,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作為主控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頒令取消其議員資格,他認為選舉主任就其參選資格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本身已有利益和角色衝突。

外界盛傳出戰九龍西補選的姚松炎,其參選資格將不被當局承認。(余俊亮攝)

「與其留住一個姚松炎,不如人人成為姚松炎」

被問到至今對自己「入閘」是否仍樂觀,他表明不擔心被拒「入閘」,又明言:「與其留住一個姚松炎,不如人人成為姚松炎」,他又説:「我哋民主派已經萬眾一心,政府再操控選舉只會激起義憤,令我哋(民主派)贏得更漂亮。」

至於各區Plan B 或 Plan C應否盡快報名,他僅稱民主動力已做好所有協調工作,會隨事態發展而決定是否開啟機制,確保建制派不會自動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