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醫院護士涉疏忽 未完成確認病人死亡程序送殮房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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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醫院護士涉疏忽,未有在醫生簽署死亡文件的情況下,將一具病人遺體移送殮房。該院已就事件向病人家屬致歉,並會調查事件,不排除懲處涉事員工。
醫生事忙 未即時簽死亡文件
事發於3月30日上午,一名在內科及老人科6D病房的87歲男病人,因病情惡化並處於彌留狀態。病人家屬早前簽署同意病人「不作心肺復甦術」,故病房護士已通知家屬有關病人的情況。該病人其後於10時55分去世,心電圖顯示心臟跳動停止,當值護士通知當時在病房的醫生,為病人簽署證實死亡文件,惟當時醫生因需處理其他臨床職務而未能即時簽署。
護士疏忽 未簽文件便移送遺體
病人家屬其後到場瞻仰死者遺容,據悉護士約於一個多小時後處理遺體,並安排殮房員工將遺體移送殮房,但當時醫生仍忙於臨床職務,護士疑疏忽未有為意死亡文件並未簽妥,便將病人遺體移送殮房。醫生其後離開病房處理其他職務,完成後始發現並未處理有關病人的死亡文件手續,故立即到殮房進行相關手續。
非首次個案 醫院致歉 再提醒員工相關程序
醫管局指沙田醫院事後已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向當局呈報事件,並與病人家屬溝通及致歉。醫院稱會深入調查及檢討事件,如有需要,會按既定程序,懲處有關涉事員工。據了解,該院於2010年亦發生類似個案。今次事件後,沙田醫院再次提醒前線醫護人員必須確認醫生已將病人死亡資料記錄在病人檔案,才可將遺體送往殮房;並加強培訓,提升醫護人員間的溝通,避免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