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殺出軌妻案 知妻傾慕已婚漢 被告以自殺求妻回頭未果動殺機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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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勒死出軌妻案續審,控方今(24日)於高院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向警員披露殺妻過程。他稱妻提離婚時,曾稱他會自殺,惟妻沒有理會。至案發前兩天,已打算與妻子同歸於盡,當日得知妻單方面辦離婚,感到「啲火即刻嚟」,一時「火遮眼」下先摑她一巴,再拳打她,之後壓在她身上並戴上防滑手套箍她頸,重覆數次後,感到死者呼吸微弱再走到房外用膠紙封她口鼻。

60歲姓何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殺死比他年輕19歲的妻子。(資料圖片)

何姓被告(60歲)在錄影會面中提到,他與41歲姓唐的妻子(下稱:唐)於四川結婚,翌年偷渡來港誕下女兒,之後來港定居,案發時結婚19年。唐來港後從事美容業,更開美容院,後因生意不佳而結業。之後唐聽從朋友意見轉行做保險,並經常到東莞及廣州等地工作。

妻透露認識比她少的已婚漢

2016年4月,被告見死者到廣州工作後,經常到河南鄭州逗留2星期,他感情況怪異並曾問唐,惟唐只交代要到該處與客人傾合約,被告之後仍不斷追問,唐說:「你唔好問咁多,返嚟先算」。

及至同年7月31日,唐從內地工作後回港,並向被告提出離婚,唐透露在工作時結識一個30多歲的男子,該男子有老婆及小朋友,但該男子的妻子患上重病而留院,唐指她十分欣賞該男子對其妻照顧周到,十分仰慕對方,強調未必與對方結婚,只是有機會發展。

妻稱跟被告十幾年已經夠

唐又對被告稱:「跟你10幾年,已經夠,要過新生活,喺上面(內地)好開心」。被告聞言即表示:「我會自殺,死喺你面前。」但唐未有理會,並繼續辦離婚及返回內地。

被告指,他得知唐會於女兒大學聯招放榜前回港,而他向女兒確認唐回港後,便提早回家。

案發前兩天已決與妻同歸於盡

及至案發,即2016年8月6日晚上,被告與唐在家再因離婚事宜起爭執,唐又指已單方面提出離婚,被告「同唔同意都係咁」,被告聞言即「火遮眼」、「啲火即刻嚟」,並摑她一巴,再拳打她,之後壓在她身上並戴上防滑手套箍她頸10多秒,重覆數次後,感到唐呼吸微弱再走到房外用膠紙封她口鼻。

自稱愛妻至洗衫煮飯都肯做

被告又表示案發前兩天已打算與妻同歸於盡,並寫下信件交代強積金戶口及其他錢銀事宜,好讓女兒有錢交學費,又著女兒「俾心機做人、好好讀書,有咩事搵大姑媽同探爺爺」。

被告在殺妻後,便把信件取出,並將唐錢包一同放在沙發給女兒,並在寫下遺書後到尖沙咀海傍自殺。被告在會面時,提到女兒及唐時都會淚流不止,特別提到一直深愛唐:「煮飯洗衫咩都我做⋯好錫太太⋯接受唔到佢要離婚。」

跳海後想起女兒即叫「救命_求救

被告殺妻後留下遺書便到尖沙咀自殺,他向警察表示於凌晨一時左右跳海,「飲左幾啖水,咁我諗緊個女,覺得如果我兩個都死咗,佢好慘,所以「掹」住浮波1至2個鐘叫救命」,之後有途人聽到被告呼救便為他報警。他期後被送往醫院急救,並於羈留病房錄取口供,警誡下他承認勒斃妻子,並坦言對犯罪感後悔。

案件編號:HCCC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