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學童受虐 幼園校長求助無門 教育界促通報機制擴展至幼稚園
虐兒個案屢現,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今(22日)召開圓桌會議,有幼稚園校長指目前幼稚園並不納入教育局通報機制,有同行曾發現學童懷疑受虐,惜向社會福利署求助無門,「打極電話都無人理。」;多個社福機構亦促請港府向幼教學校及小學增撥資源,以聘請駐校社工,專責處理學童輔導服務。
與會者均冀即將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獲賦予法定權責,可推動法例改革,並加快步伐,「唔好淨係做諮詢部門,得個講字!」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的兒童保護政策圓桌會議上,多位社福機構及教育界人士獲邀請出席。
聖文嘉中英文幼稚園校長麥謝巧玲指,有校長向她訴苦指,曾發現其學生被虐,但礙於未能確切介定,遂希望社署人員能夠著手調查,惟多次致電不果,「打咗三次電話都話唔得閒」,事隔一星期後,更獲告知不會委派社工到校協助,令該校長大感氣憤,「個小朋友由有痕跡都變無痕跡。」麥謝巧玲續說,幼稚園資源不足,教育局又缺乏支援,面對懷疑虐兒個案時束手無策。
香港保護兒童會服務總監陳志耀同樣倡議於幼稚園引入駐校社工,本港早於90年代已試行幼園駐校社工先導計劃,惟時至今天仍未落實推行,認為本港在此方面已蹉跎30年。他指,現時僅得零星幼稚園有自行僱用駐校社工服務。他續指,現行港府的保護兒童政策上,流於被動及補救性為主,他期望兒童事務委員會可加快步伐,推動更多具建設性的兒童保護政策。
海外53個國家禁止體罰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雷張慎佳指,港府對於兒童保護政策上「無方向、無方法、無政策」,例如體罰仍可作合法辯解,對於獨留兒童、心理虐待、性侵等議題上亦不到位。她續稱,以海外例子來說,瑞典已於1979年立法,全面禁止向兒童施以體罰,比起本港步伐快約40年。海外53個國家已禁止體罰,另有56個國家正在準備當中。
她又稱,部分國家已確立法定舉報,要求社工、教師等虐兒個案知情人士需舉報事件,未舉報者需加以懲罰,認為可參考海外經驗。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認為,嚴重虐兒亦是由輕微體罰開始,「就好似單程路咁,開始咗就一路升級同更加激烈」。
葛珮帆:去年首9月700多宗虐兒呈報個案
她又指,不少家長認為體罰是管教方式,惟家長施以體罰時往往摻透個人情緒,認為需全面立法禁止體罰。她點出設立兒童中央資料庫甚為重要,她解釋指,例如精神困擾家長對子女帶有隱藏傷害,但坊間並無數據顯示,她認為當局整合數據可作分析研究,有助制定長遠政策。
婚姻及家庭治療師布余凱樺指,虐兒是跨代關係失衡及崩潰問題,要介入及預防必須從家庭整體性入手。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則指,2017年首9個月虐兒呈報個案已錄得700多宗,反映虐兒個案仍然嚴重,她促請盡快將通報機制擴展至幼稚園,另將「一校一社工」政策引進至小學層面,予校方及早識別及介入受虐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