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橫路面】大帽山野豬群疑被打保齡式撞飛 釀5死悲劇

撰文:蔡靜心 陳永武 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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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更新】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表示,野豬檢驗後發現牠脊骨受傷,後腳癱瘓,已於今早將其人道毀滅。

1隻小野豬在路中心奄奄一息,其餘野豬則倒臥路邊,警員到場了解。(陳永武攝)
李小姐為奄奄一息的小野豬檢查。(陳永武攝)

深夜11時許,大帽山發生懷疑「致命車禍」,即場四死一重傷,重傷的小野豬最終也被人道毀滅!有市民駕車途經荃錦公路往荃灣方向,過了大帽山扶輪公園,再駛前約500米左右,發現在路中心有一隻約1.5呎長的小野豬倒地,下車查看,再發現有另外四隻小野豬,同樣倒臥在路邊。該名熱心市民隨即通知數名朋友駕車上山幫手,並通知愛護動物協會及報警求助。

小野豬倒臥路邊

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檢查,惟證實當中四隻野豬已經死亡;另一隻則仍有呼吸,奄奄一息,立即將其送往嘉道理農場,交由獸醫搶救。警員及熱心人士,合力將野豬的屍體舁放路邊,待食環署人員到場檢走。現場遺下一件類似沙板的汽車零件,不排除有車撞及野豬群後,不顧而去。

現場留下一件汽車零件,後方私家車為動物義工駕駛到場。(陳永武攝)

不過,由於野豬不屬《道路交通條例》中,汽車撞到而需停車報警的7種動物之一,故警方並不會繼續調查事件。該7種動物包括牛、豬、馬、驢、騾、山羊及綿羊,而野豬(wild boar)並不屬於豬(pig)。

報案的李小姐指,她本身是一個協助動物團體的成員,故發現野豬受傷後,立即致電友人,帶備狗籠以協助愛協人員,盡快將受傷野豬送醫。她直言,不少駕駛者在荃錦公路開得太快,「如果跟牌行(時速)50(公里),點會撞成咁?中立地講,貓撲出來未必收到掣,但野豬、牛、狗,點會停唔到?我做動物拯救多時,係呢條路貓貓狗狗都執唔少!」又指「我揸50,一定俾人推住行!」故希望駕駛人士遵守安全車速。

鄺俊宇:條例不合時宜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指對事件感心痛,「野豬一家幾口去散步,但突然卻被人撞死晒」,他指目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當有車輛發生意外,並涉及動物受到損害時(或其他列明的情況),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並盡快向警方報告該意外,但有關條文的動物是指任何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他已去信警方要求跟進,同時認為有關道路條例已不合時宜,應盡快修例加入貓狗等其他動物,讓更多動物得到保障。鄺俊宇又建議政府應仿傚外國,如日本有鹿牌、熊牌提醒司機、澳洲亦有些經常有袋鼠出沒的道路,有注意袋鼠出沒路牌等,在不同交通道路應加設動物道路標誌,以提醒司機留意該區有動物出現,藉以減少司機撞到動物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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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女後腳癱瘓 已人道毀滅

據了解,倖存的小野豬為啡色的豬女,可惜傷勢嚴重,未能存活。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表示,野豬檢驗後發現牠脊骨受傷,後腳癱瘓,經評估後認為牠難以重返大自然生活,已於今早將其人道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