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涉非禮視障生案 辯方須取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再訊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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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在35年前在一間視障學童學校任導師期間,並5年內疑5度在校內及夏令營期間非禮當時只得9歲的女童。案件今(18日)於區域法院答辯,由於辯方須取法律意見,法官把案押後至3月6日再提訊,張准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
現年56歲的張健華,報稱任職廚房清潔工,他被控5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1982至1983年,在校內圖書館及6樓梯間,兩度非禮女生X;又於1985年5月1日至1986年7月29日,在學校康樂室非禮X;另於1986年7月31日至8月1日,在烏溪沙夏令營宿舍淋浴間兩度非禮X。張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及不得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DCCC11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