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陳鉅源涉貪 新地促關離岸公司 與律師行爭持三月

撰文:陳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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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獲得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 & Co.)的密件,揭露多國政要及名人在這避稅地開設空殼公司,以隱藏和轉移巨額財產。外泄的密件超過1100萬份,包括電郵、銀行戶口紀錄和發單。近400個記者,花了足有一年時間,追查140個政客和離岸公司的關係,外泄資料規模之大,前所未見。

《衛報》報道,香港的新鴻基地產,曾因前董事陳鉅源捲入許仕仁貪污案件,與巴拿馬律師行爭持3個月之久。(陳焯煇攝)

密件除了揭露多國政要及名人在避稅地開設空殼公司隱藏和轉移巨額財產,《國際調查記者聯盟》更披露,香港的新鴻基地產,曾因前董事陳鉅源捲入許仕仁貪污案件,與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 & Co.)爭持3個月之久,甚至有律師行員工建議向英屬處女島的金融罪案當局舉報新地。

據英國《衛報》引述密件報道,新地曾於2012年要求律師行,結束由陳鉅源擔任董事20年的英屬處女島(BVI)註冊公司「Yorkshire Limited」。當時新地稱公司已沒用途,惟律師行職員發現,陳鉅源剛在數周前被捕,捲入許仕仁貪污案,擔心若陳出任BVI公司董事,可能違法。

律師行索身分證明文件 新地曾拒交

律師行遂要求新地提供盡職審查文件,包括陳的身分證明文件,以防香港調查當局向律師行查問此公司資料,惟新地多次以該公司已多年沒運作為由,拒絕律師行要求。事件當時引起律師行內部討論,律師行香港辦事處一名員工警告,若迫新地交出文件,或會得罪新地,令這名大客轉走旗下其他於律師行註冊的公司。不過,該行的董事總經理Rosemarie Flax表示,若無法取得所需文件,絕不能繼續結束公司程序,律師行與新地雙方爭拗了3個月,新地終同意交出文件,公司亦隨之解散。

報道又稱,兩年後,類似事件再度發生。2014年6月,當時正值許仕仁案正式開審前後,該律師行於內部調查中,發現陳鉅源是另一間BVI 公司「Moricrown Limited」的董事及實益持有人,該公司更是李嘉誠旗下、長江實業的子公司,而「Moricrown Limited」另一前創辦股東,則為許仕仁案另一主角郭炳江。根據律師行內部文件顯示,若公司未能更新陳鉅源及其他董事的身分證明文件,或會被罰款最少 1萬美元。事件發生6個月後,陳鉅源及郭炳江均被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