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學生缺課30日才需申報 防止虐待兒童會促檢討機制

撰文:胡家欣
出版:更新:

近日社會接二連三發現懷疑虐兒個案,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在港台《香港家書》撰文,促請政府訂立幼稚園學生缺課的申報機制、改善學校與社署的虐兒個案「轉介」程序及擴展小學及幼稚園社工人手等。

防止虐待兒童會處理總幹事黃翠玲歡迎透過改革法律條文,擴大對兒童的保護。(文雪萍攝/資料圖片)

黃翠玲在港台《香港家書》撰文指,有時家人往往是兒童的施虐者,成因多為家長欠缺管教技巧,過份重視孩子的學術表現、不明白孩子的成長需要,又或受其他環境及個人因素影響,例如生活條件、工作壓力、家長本身的成長經歷、個人管控情緒的能力等。

黃指,有時家長會不自覺地將負面情緒宣洩在孩子身上,令孩子成為「出氣袋」;而以體罰管教孩子不是有效的方法,只會令孩子身心健康受損。

幼稚園在學生缺課30天才需申報

5歲女童臨臨疑被虐打致死的個案,她生前就讀的幼稚園稱在其退學前,未見臨臨身上有傷痕。黃翠玲指,現時幼稚園在學生缺課30天才需申報,她期望政府檢視相關條例,將幼稚園納入申報機制。按現行教育條例,家長有法律責任確保介乎6至15歲的子女定時上學;而學校亦必須向教育局申報學生缺課及輟學的個案,不論缺課原因為何,都必須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7天申報。

另外,臨臨8歲兄長就讀的小學與社署在「轉介」個案上出現羅生門,她認為現時處理虐兒個案的程序指引無清楚訂明諮詢及轉介定義與做法,有必要加強社工之間的溝通,提供培訓加強辨識虐兒的能力,亦要增撥資源擴展社工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