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李飛:今後有利一國兩制新事物 人大有權按憲法決定
撰文:潘希橋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出席澳門一個講座時表示,高鐵一地檢透過人大常委會《決定》落實安排,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行使憲法規定權力的生動例子;又稱今後隨著國家發展,還會有很多新事物出現,除非過去預料到或法律明確規定的,否則都需最高權力機關按照憲法原則處理,作出有關法律規定或決定。
李飛12日在澳門出席一個關於澳門人大代表制度的專題講座,在演講中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毫無疑問應當在全國範圍內普遍適用,雖然港澳屬於特別行政區,但也不會例外。他續稱,要將人大制度適用於特區,首先要將人民通過法定程序的意志在港澳落實好,亦要堅決維護國家的憲制秩序及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將一國兩制方案政策及有關法律規定,在港澳全面準確貫徹實施。
回應現場提問環節,李飛話鋒一轉,主動提到最近人大常委會有關一地兩檢的決定,稱在香港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行一地兩檢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和常委會應當行使憲法規定權力的生動例子。他說,過去內地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所體現的法律法規,不會輕易放到特區裏面來,但如果確實對特區發展有好處,對「一國兩制」發展有好處,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依照其法定地位來決定憲法能不能提供依據、基本法能不能提供保障。
李飛說,今次人大常委會關於高鐵一地兩檢的決定,與當年制定和通過香港及澳門基本法的時候,全國人大同時決定確認基本法符合憲法,是以同樣性質作出合憲性的判斷,「給予法律上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據」。今後隨著國家發展,還會有很多新事物出現,除非過去預料到或法律明確規定的,「否則都需要最高權力機關按照憲法原則處理,作出有關法律規定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