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聞近年品格審查有問僭建 指鄭若驊做法奇怪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出席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主持的網台節目時,談及高鐵「一地兩檢」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寓所涉僭建事件。
對於鄭若驊作為工程師但不了解寓所僭建,又被傳媒揭發有其簽名的按揭文件上未列明地庫,他承認對方做法奇怪,又指聽聞近年政府高官的品格審查均有問到僭建問題。
他又認為政府在「一地兩檢」應建立一套完整說法,釋除公眾疑慮。
曾鈺成出席網台節目《議會內外》時,回應近期鄭若驊僭建事件。他指聽聞最近幾年政府高官在進行品格審查時,均會被問及有關問題。他指唯一覺得「有小小理由」的說辭,就是今早特首林鄭月娥在答問會上,指過去10年政府對於僭建政策有很大變化,當鄭若驊在2008年購入房子時,僭建並非「大件事」,政府政策傾向先針對處理有即時危險的建築物,若干年後才針對所有其他建築,「可能她買的時候覺得不是大件事」。
對於有傳媒揭發,有鄭若驊簽名的按揭文件上,沒有列明僭建的地庫,他承認鄭若驊本身作為是資深大律師和工程師,在此方面「有點奇怪」。
至於特首林鄭月娥指應「包容」對方,他就認為林鄭不是指容許犯錯,而是給予時間對方糾正。他認為要尋覓一個合適司長人選對林鄭而言不容易。
他相信事件對她日後工作會構成障礙,包括應對一地兩檢的工作,猶如用單臂出戰。
對於高鐵一地兩檢爭議,他過去多次撰文闡述,他再次重申認為《基本法》沒有任何條文能為一地兩檢作依據,他認為事件要從三個角度判斷,「有沒有法理依據;有沒有違反《基本法》第18條⋯⋯以及有沒有違反《基本法》精神。」他認為即使駐港解放軍,亦要遵守全國性法律;而「一地兩檢」亦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內地對港的治理方針,因此可以接受,「《基本法》序言寫得很清楚,是用來落實中央對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什麼方針政策?《聯合聲明》裡寫的那些。」
他認為,政府就一地兩檢難以許諾「下不為例」,但就應定下嚴格界定,在什麼特殊情況下,符合什麼條件可以有此安排,政府應建立一套完整說法向公眾釋出疑慮,正面回應有關第18條的質疑,不能單單強調「沒違憲」,否則只會令市民更擔憂,「林鄭應該好清楚,高鐵是會引起很大爭議,很多人疑慮,而且亦傾了很久……無論支持或反對,政府都已經十分熟悉,應該要有一套完整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