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案】教師街坊均可出力預防 專家教路由幼兒小動作入手
屯門早前發生的疑虐兒案,年幼小兄妹一死一傷,年僅5歲女童「臨臨」不幸離世。學校及政府在應對懷疑虐兒案件時,固然是責無旁貸,在日常的情況中,作為鄰居、家長成員,甚至補習社教師,若留意兒童的小動作,隨時能救出正無辜受虐的兒童。
年僅5歲的「臨臨」懷疑被生父及繼母虐待至死,然而每年在香港發生的虐兒個案亦有逾千宗,防止虐待兒童會單單去年已共接獲1,121宗求助;在一般的情況下,如何能守護受虐兒童?
受虐兒童或會失禁、胃口變差
註冊臨床心理學家朱嘉麗指,幼兒遭遇傷害,未必懂得宣之於口,然而他們身體及心理狀況均會反映情況,除了身上的傷痕外,他們或會因事件而導致胃口變差;4、5歲小童,早應學懂自行上廁所,或若突然出現尿床情況,甚至大便失禁,家長、照顧者等應注意,兒童或在其他地方遭到傷害。
然而,施虐者有時或會是兒童摯親,若無人察覺悲劇或會發生,因此鄰舍、補習老師、學校老師亦需肩負重任,應多留意兒童身上細微變化,如出現黑眼圈,代表長期休息不足;樂天活潑的小朋友突然變得沉默寡言,甚至獨自不願與人接觸,亦值得留意;更甚的是放學時間流露出不願回家的舉動或眼神,老師亦可留意。
朱嘉麗又指,除身體上反映的狀況,不同年紀的兒童或會選擇以繪畫或寫文章表達自己心意。對幼兒而言,他們或會繪出不同深色為主的陰影,甚至畫出自己的經歷,這些的舉動均是值得注意,教師不妨直接向兒童發問:「你係咪唔開心呀,可唔可以講我知?」幼兒或會因為一句關心及慰問而哭,但同時亦會將自己的冤屈一一道出;甚至可以「公仔屋」或玩偶,讓幼兒玩,期間或會將自己的經歷投射演繹。
學生眼角有傷揭遭家長罰「跪玻璃」
明愛小學學生輔導服務高級督導主任馮慶球又指,若施虐者為家長或照顧者,或會採取不同方法遮掩子女傷痕;曾發現有無病痛學生長期帶口罩上學,原來是為了掩面上傷痕。
另外,若學生在夏天亦穿着長袖衫褲、甚至輕微接觸亦感疼痛,或與他們肢體受傷有關,教師亦留意。他又指,有家長為免他人發現子女受傷,或會無故為子女請假,教師可留意請假後回校學生,身上會否有傷痕。由於虐待兒童亦包括疏忽照顧,教師可留意學生是否有營養不良情況。
他指,過去有曾發現學生眼角有傷痕,老師關心學生並追問情況,發現學生遭家長罰「跪玻璃」,最後報警處理。
鄰里若擔心不妨直接向學校反映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家庭健康促進中心督導主任伍偉湛則應為,鄰舍關係亦可發揮作用,若鄰居發現兒童身上傷勢非一般,不妨向家長查問或了解狀況,或有提醒家長切勿虐兒作用;但若對於向家長提問有憂慮,或可直接向兒童就讀學校反映意見,由學校教師、校長或註校社工提供協助;有需要時甚至應報警處理。
小學校長:宜多了解 寧願問錯被家長鬧
長洲國民學校校長賴子文認為,教職員可循「眼、耳、口」三方面,辨析學生是否出現被虐;「眼」方面,教師可觀察學生是否有明顯傷痕,以及觀察學生的學習模式、生活模式是否出現重大改變,例如突然變得沉默、拒絕進食。
在「耳」方面,教師可透過聆聽學生的情況,身邊同學的描述,以及街坊鄰里的描述,從而判斷學生是否被虐;至於「口」,可透過多與學生溝通、詢問的形式識別;若發現學生沒有上學,校方則會不厭其煩地致電予家長,詳細了解缺席的原因;若發現學生身體出現傷痕,如情況輕微,亦會聯絡家長了解原因和勸籲。賴子文認為,這個不厭其煩的溝通過程中,能了解更多訊息,能進一步保障學生:「寧願問錯被家長鬧,到最後大家都係為小朋友着想。」
學校設保密名單處理
賴子文強調,不能以「冷冰冰的政策」處理虐兒問題,校方同時備有一份保密名單,載有有需要跟進、有問題學生的資料,讓校方能密切跟進這些個案。
幼師會趁兒童洗手時留意有否傷痕
幼稚園校長謝麥巧玲亦指,由於小朋友身體傷痕有衣服掩蓋,故教師會選擇在小朋友去洗手間洗手,摺起衣袖時,留意對方情況;或當接觸小朋友時,身體有瑟縮反應,就會將有關情況向校長匯報。校長會與家長約見了解,必要時會轉介社署或地區中心社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