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漢不滿被掃腳 推踩清潔工致脊椎受傷後死亡 認誤殺囚4年半
酗酒並患精神病多年的退休漢,前年初不滿一名公園清潔工用掃帚碰到他的腳,不但用雙手推跌清潔工,更在他胸口補踩一腳。清潔工脊椎受傷,當場不能動彈,近一個月後因多重併發症在醫院死亡。退休漢今(4日)於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稱雖然被告受精神病影響,反應過激,但法庭不能漠視事件中有人喪命,判被告入獄4年半。
退休前任職運輸工人的男被告馬發民,61歲,庭上承認誤殺罪,即前年1月7日在黃大仙杏林街摩士四號公園誤殺男子胡國乾。被告原本被控謀殺罪,但控方今接納他承認誤殺罪。
清潔工倒地後無法說話
案情指,一名目擊證人在黃大仙摩士四號公園附近看見被告和死者胡國乾,胡當時手持掃帚清潔地面,被告走近時向胡說了些話,胡隨即行開幾步躲開他。但此時,被告突然用雙手推胡,令他向後跌倒地上,胡倒地後手腳不能動,甚至無法說話,目擊證人立刻報警,將他送院。胡頸部和脊椎受傷,醫院原本安排他做手術,但因肺炎、呼吸系統衰竭等併發症,留醫大半個月後不治。
指清潔工沒有道歉
被告警誡下稱不認識死者,二人亦無積怨,他行到案發公園時被胡用掃帚碰到腳,胡沒有道歉,他一時衝動憤怒,便推了胡的胸口,見他跌倒在地,頭也不回地走了。被告向警察解釋:「我只係推咗佢一吓,踩咗佢一腳,我點知佢咁脆弱?」又承認自己已患有精神病十幾年。
被告患思覺失調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內地出生,只有小學三年級學歷,退休前任職運輸工人,離婚後一直獨居,兩名兒子亦已長大成人。被告早在1994年已有精神病,一直要定期覆診,他本身智力偏低,其後被確診患上思覺失調、酒精依賴症、酒精引起的精神問題等,亦曾有自殺傾向。控方補充,被告有5次案底,曾因傷人罪入獄,但已經是20年前的事。
官指被告無正視精神問題
法官翻查被告病歷,稱他多年來沒有正視精神問題,病情控制得不好,而且繼續酗酒,對公眾有潛在危險。案情顯示,他與死者事前沒有口角、沒有肢體衝突,被告突然出手推跌受害人,更上前補踩一腳。
法庭不能漠視有人喪命
法官認為被告補踩一腳、眼見死者倒地卻毫不在意地離開現場這兩個反應,屬加刑因素,使本案有別於其他「一拳斃命」的案件。雖然被告的精神問題可能令他反應過敏,但被告案發前曾飲酒,反映他對自己的病情缺乏認知,法庭不能漠視事件中有人喪命,故判被告入獄4年半。
案件編號:HCCC1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