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被殺案 被告向警招認:在少女體內灌酒 酒店內姦屍
15歲私影少女「小B」被殺案續審,控方今於高院播放被告向警方錄取的第一份錄影會面記錄。被告坦言,案發時將工作的不如意,轉怒予無辜的女事主身上,他先用茄汁樽襲打她頭部,又用膠紙將她的手連頭包裹着,期間她一度求饒,但被告變本加厲,將一樽未喝完的鹿茸補酒灌入她的肛門,再用藥水樽蓋塞住以防酒液流出,然後舐她下體半分鐘,並用索帶索她頸部,至她心跳停頓後,再把她的屍體塞入行李箱並帶到酒店,又覺人都死了,「唔好嘥」,再姦屍兩次。
身型矮少的被告劉璋輝,約37歲,否認一項謀殺罪名,控罪指他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謀殺15歲又9個月的少女郭惠明。
被告劉璋輝在案發後翌日被捕後,並在同日下午在旺角警署錄取錄影會面口供。被告在錄影之初便即認錯,說事件影響他的人生,並奪去一個相識幾天無辜的人的生命,覺得好錯。之後娓娓道出他與「小B」在案發前數天,在交友程式「遇見」相識、相約在案發當天私影,他從銀行取6000元及打算買性感內衣。
不岔被同事嘲笑身高
此時被告突提到他的工作不如意,不禁在警員面前哽咽起來,需要用紙巾抺鼻。他說,他在匯豐銀行工作了七年,月薪只有9800增至10800元,並經常遭同事羞辱,嘲笑他的高度,他不忿地說「高度根本(與工作)唔關係」。他在案發前一月失業。
被告說他和小B在旺角朗豪坊見面後,小B都比他高,穿着紅色短裙,背着豹紋背包、化了少少粧,之後他帶小B返回旺角甘芳街的寓所,期間兩人談話,他和小B談起工作的不如意,當聽到小B說自己做私影,「錢快來快去」,他突然將工作情緒發洩在小B手上,取起茄汁玻璃樽扑落小B的頭上。
「小B」曾求饒
他形容小B的反抗力很大,所以用3券膠紙包裹連着小B的手及頭包在一起,期間她一度求饒,表示會答應按被告意思做令他舒服的事,但被告卻將一樽未喝完的鹿茸補酒樽口塞入她的肛門,並倒酒入她體內,用手指挖幾下,再用藥水樽蓋塞住,以防酒液再流出,之後他再將這支酒隔着膠紙,灌入她的口中,用舌舐她下體半分鐘。當警員問小B有無反應,被告表示,因為被膠紙蒙着,連她的眼都看不到,但感覺她有興奮,又承認自己「咸濕」。
被告稱因擔心家人回家,用三條索帶索「小B」頸部,感覺她再無心跳,再塞她入行李箱離開家門,離家前,更清潔家中客廳地板。他帶着行李箱入住旺角豪畔酒店,入房後他抱女死者上床,當時覺得她重得好緊要。
認咸濕覺「唔好嘥」
被告在錄影期間又支吾以對地說:「我咸濕,覺得死咗,點都好似….唉…,橫掂都係,唔好唗,幾咸濕。」他之後稱他打開了死者的大腿,爬上去她身上,除下自己的褲子,沒有帶安全套下與死者做愛,做了「幾個字」後,在體內射精,便穿回褲子外出,相約一名業主,打算租房放屍體,因為酒店房很貴,要580元一日,最後未成事,他便返回酒店,又和死者做第二次愛,期間死者完全無知覺。
留房在酒店房後會妻
被告又透露,他後來離開酒店,把屍體留在酒店房內,並與妻子到快餐店晚膳。兩人隨後返回家中看電視,他的妻子好似「估到生離死別」,突然對被告說,希望每夜都可以見到被告,又對他說:「搵錢多搵錢少,都唔係問題。」又說知他是「大好人」。此時被告不禁在錄影片段中哭了起來,指自己在公司是「唯一的好人」,但在家裏卻是「最差」,「賺錢能力非常差,成日得果做字」,更要妻子供樓。
把襲擊「小B」的茄汁樽放回雪櫃
翌早上7時半,被告待妻子出門上班後,取走家中兩個紅白藍膠袋,又買了黑色垃圾膠袋和紙皮,返回酒店,用三個垃圾膠袋包着將屍體,再放入紅白藍膠袋中,當時他已看到屍體上的腳及身上出現屍斑。他後來在砵蘭街垃圾站向女清潔工借了手推車,將屍體拋入垃圾站,之後他回家洗衣服,將曾載着屍體的行李箱散味,至於曾襲擊死者頭部的茄汁樽,因為尚有茄汁未用完,他放回雪櫃裏,另外他用剩的黑色膠袋送給對面的鄰居,至於在酒店取走的護髮素,他承認無甚麼用途,不過留在家中準備送予鄰居。
他隨後外出和外母午膳的途中,將死者小B的物品包括八達通、膠紙券座、索帶、鹿茸補酒的空樽等,分別拋在家中大廈及街上的垃圾桶中,又為了「唔想唗」,將死者的黑色外套送予街邊一名露宿者。
午膳後「心想着要做翻果好人」的他,又在遊戲機舖溜連一會,返家時撞到拘捕他的警員陳定國,他坦言:「開頭好緊張,但諗住都係時間要還,我想還一次大。」此時他又不禁哭了起來。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