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元旦遊行獲警方批不反對通知書 公民廣場重開後首場大型集會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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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擬於明年1月1日舉辦元旦遊行,並申請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進行集會,警方今日(28日)就有關申請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當中包括允許在公民廣場舉行集會。

民陣擬於明年1月1日舉辦元旦遊行,並申請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進行集會,警方今日(28日)就有關申請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資料圖片)

民陣今次元旦遊行的主題為「守護香港」。在距離元旦只剩數天的情況下,警方今日向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批准有關遊行隊伍在明年1月1日下午2時至6時,在銅鑼灣東角道行人專用區及駱克道行人專用區舉行公眾集會,並在其後沿議定路線遊行至終點中環添美道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添美道西面行人路及夏𢡱道北面行人路的指定公眾活動區。

公民廣場自雨傘革命後,關閉逾3年,今次集會料為公民廣場重啟後,首次經申請的大型政治集會活動。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允許集會舉行至該日晚上11時59分,不過通知書上亦提醒對方,公民集會的集會結束時間應以行政署長所批准的時間為準,按當局指引,公民廣場的開放時間只到晚上11時為止。

至於東翼前地外一段添美道的行人路,則會繼續劃為公眾活動區,市民可以在任何時間於該處舉行集會,並向政府遞交請願信,毋須事先獲得當局批准,惟必須遵守《公安條例》內,有關舉行公眾集會或遊行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