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無措施應對輪候公屋人龍 應研究過渡房屋彌補長策不足
政府近日公佈《長遠房屋策略》2017周年進度報告,並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目標。報告未有新亮點,但卻揭示了單位土地供不應求的情況,過去三年未有改善跡象,情況令人擔憂。筆者明白土地供應不足的事實,可是,基層市民最急切想知道的,並非只是政府反覆解釋覓地建屋的阻力及困難,而是有何方法解決現時面對的困境,看到住屋的一線曙光。
輪候目標無影無蹤
在2014年公佈《長遠房屋策略》時,當時已表示2015/16至2024/25年度可用作公營房屋的土地仍欠缺2.6萬個單位。其中,首五年也只能興建約7.5萬個單位,故即使不計算居屋單位,仍欠12.5萬出租公屋單位,當時各方面是期望大部份單位在最後五年能落成以追回進度。可是,三年過去,希望幻滅,最新預測到了2028年公屋單位落成亦未見大幅上升跡象,2018/19至2027/28年度十年公營房屋建屋量估計只有23.7萬伙,與28萬目標仍有約4.3萬差距,與上一年《長遠房屋策略》差距相若,反映新發展區的出租公屋仍未趕及應市。現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達4.6年,但長策報告計算房屋需求時,未有考慮每一年的公屋輪候數字,反而以六四比例去決定需求及供應,無視公屋輪候宗數每年遞增。1998年筆者有份參與制訂的長遠房屋策略,當時訂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縮短至三年的目標,但現時建屋量及進度卻無視如何重返三年目標的具體承諾;政府一方面表示會堅守三年輪候目標,另方面卻無任何對應措施,故未來輪候公屋時間只會繼續延長,市民上樓無期。
劏房住戶有增無減
在2017/18年至2021/22年度的五年期內,房委會及房協建屋量預計有10萬個單位,當中7.5萬為出租公屋單位,即每年只有約1.5萬個,與過去數年數字相若。可是,《施政報告》提出考慮將火炭4,800個出租公屋單位改為綠置居出售,如撇除該4,800個單位,能用作出租公屋單位更只有約7萬個。再者,政府有意將綠置居恆常化,最終有導致新建出租公屋量進一步下跌,雖然購入綠置居的原公屋住宅可以將其單位騰出以分配給輪候冊人士,但翻新公屋需時,這無疑會令回復三年輪候目標更遙不可及。
此外,居於分間樓宇單位的住戶數字,由2016年的83,300戶增加至2017年的91,800戶,其中今年統計數字是採用了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所得結果,反映居於劏房住戶有增無減。如連同居住於臨時構築物、工廈等住戶,住戶總數達12萬水平,為近年新高。過去,不少市民仍然相信「有地應先建公屋」的想法。但從現時數字所見,未來公屋數量未見明顯改善,難以說服市民繼續苦等。
過渡房屋刻不容緩
對於現時公屋輪候情況惡化,不少劏房居民上樓無期,只能繼續在私人市場租住地方。而往往舊區樓齡偏高的唐樓樓宇,因為租金相對較便宜,就成為劏房居民的集中地。根據《市區重建局2015-2016年報》數字,全港已有超過9千幢樓齡超過50年的舊樓,當中更有超過1/3屬於失修或嚴重失修。不過,樓齡超過50年的樓宇數目仍然有不斷上升,每年增加約500幢,且樓齡愈高,潛在風險愈大。事實上,現時有過半數的劏房單位位於5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之內,拆卸重建進度遠遠追不上樓宇老齡化的速度。加上唐樓往往成為劏房市場的重災區,為數不少的唐樓單位被改建成劏房。除人口密度大幅上升外,也加重樓宇壓力,影響樓宇結構。所以不單止劏房數字繼續上升,樓宇的潛在危險亦進一步增加。如果單靠現時可見的公屋計劃,根本無法安置劏房居民。故此,政府實有需要加入中短期房屋政策,以彌補現時的房屋問題。
今年施政報告有提及過五類型的過渡性房屋建議,包括光屋、社會共享房屋、讓資助房屋業主將未補價單位廉租予有需要家庭、將工廈改建、閒置土地興建預製組合屋等。現時政府手頭上應尚有不少未用作發展的用地,包括未來用作發展區的用地,或個別政府部門未有特別用途的用地。如有政府用地未來五年至十年尚未有任何發展的計劃,與其繼續丢空或「曬太陽」,倒不如將該土地或建築物用作安置有需要市民。一方面,此舉不會特別影響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另一方面,政府有需要時也可以隨時改回土地,按各個部門計劃再作發展。
當初,長遠房屋策略曾有討論過渡性房屋問題,但後來被擱置。現時形勢比當年更為嚴峻,單靠公屋實在無法處理當前之急,政府實有需要多管齊下,除長遠房屋策略外,亦應考慮更多中短期房屋政策,以顯示應付房屋問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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