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朱經緯被定罪後 被押至荔枝角收押所候判
撰文:朱幼麗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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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執勤時,以警棍襲擊途人,事件被傳媒拍下,惟警方在事年兩年多後才作出起訴,事件發生逾1118日後,朱被裁定襲擊罪成,更須即時還押,今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至本月2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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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獄中過生日及聖誕
被告朱經緯(57歲)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法官今裁決時指,認為事主鄭仲恒當時未有作挑釁行為,認為朱用上不必要暴力。
朱於聖誕節生日,而案件要至本月29日才判刑,朱將要在荔枝角收押所過生日。
就《香港01》查詢,警方會否向朱經緯提供協助、及其退休待遇會否有變等,警方僅回覆稱「警隊會了解判決。」而公務員事務局現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