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官狠批周向榮對金錢飢渴、無恥、無悔意、剝削政府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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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醫學美容誤殺案,兩名被告周向榮及陳冠忠被重囚,其中法官判DR集團老闆周向榮入獄12年,猛烈指斥周對金錢飢渴,充滿野心,絲毫沒有悔意,逃避法律責任,甚至剝削香港政府,租用大埔科學園,違規做CIK療程賺錢療程,完全不負責任及可恥,決定不給予任何減刑。周聞判後,即面如死灰。

DR集團老闆周向榮被判入獄12年。(資料圖片)

官斥周為錢莽顧人命安全可恥

高院法官張慧玲花了45分鐘時間宣讀判詞,她先讀出首被告周向榮案情、求情指,雖然顯示周向榮是對妻子是好丈夫、對五名子女是關懷父親、對患癌姐姐是無私的弟弟、對員工是慷概老闆、熱心社會公益,但是根據庭上證供,周向榮為了賺錢,牟取高利潤,莽顧人命安全,更自辯時說自己只是投資者,對公司無實質控制,以圖逃避責任,完全不負責任及可恥。

推未實證療程是加刑因素

法官表明,本案雖無先例可循,但被告在案中將尚屬實驗臨床階段的療程推出巿面、及其銷售手法,卻是加刑因素,並重提DR集團內部通告,指周向榮為搶先「養X醫院」推出NK療程,打擊潛在對手,要求美容顧問要與顧客交心,了解他們背景,「開發隱藏導彈」,發掘「金鵝」(即富裕客人),又以會員推薦會員制度,及發行信用卡,令顧客可以供款方式支付費用。

最終令死者在DR集團花費逾百萬元,擔任清潔工、月入7000元的黃鳳群,花費7.5萬元,相信可提昇黃的免疫系統及濕疹,而小學教師王靜波一直拒絕所有注射療,但相信CIK療程只用自己血,可改善體質,以照顧兩名兒子及供樓。

要客人簽免責條款欲逃避責任

法官指,這些全部顯示周向榮推銷手法成功之處,他完全充滿野心,對金錢飢渴,更要求客人簽署免責條款,下令員工偷錄麻煩客人的對話,以圖逃避被申索責任,所以法官不能接受他是奉公守法的人,反之為人非常小心,以免墮入法網。

除此之外,周向榮更推出美容中心、醫務診所及科研中心的「一條龍」服務,聘用醫生表面為客人提供獨立意見,目的卻是提升客人信心及增加銷售。另外周更剝削香港政府,租用香港科學園的研究中心,用作培殖CIK療程以賺錢。

指周無悔意

法官認為,判處周向榮入獄12年是合適的刑罰,雖然他之前無案底、日後面對民事訟訴、生意一落千丈、已向CIK療程顧客退款280萬元等,但另一面死者家人面對沉重打擊,失去妻子及母親,退款亦是客人應得之事,加上周無絲毫的悔意,逃避責任,所以沒有任何減刑因素,下令周向榮入獄12年。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