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盡覽】議事規則修改了什麼條文?「剪布」最辣又是哪一招?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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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連日激戰,立法會議事規則最終在建制派強力圍攻下成功修改,意味著民主派日後在議會的抗爭行動,將會進一步受制於議事規則的金剛箍。究竟建制派修改了哪條議事規則,有關修訂對民主派構成何等打擊?《香港01》帶你一文盡覽新議規下的8大改變。

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在立法會會議上通過,民主派的拉布空間進一步收窄。(余俊亮攝)

1.降低法定開會人數

「點人數」是民主派常用的一招,如建制派議員「稍不留神」,甚至會導致開會人數不足而引發流會;由於立法會大會的法定開會人數為《基本法》所規定,無法修改,建制派遂將焦點落在負責審議法案、修正案的立法會全體委員會階段。新規定下,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將由35人調低至20人,令民主派難以透過點人數拉布。但民主派一直堅持此修訂有違基本法。

 

2.調高提交呈請書門檻

目前只要有20名議員在議會內同時站立提交呈請書,立法會便需要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事項。日前民主派議員便在議會內提出「最後的呈請書」,成立委員會調查港珠澳大橋超支及領展拆售。修改議事規則後,呈請書的門檻將提高至全體議員的一半,即35人,遠多於非建制派議員目前在議會的人數,換言之,泛民日後能透過呈請書,設立委員會調查事項的機會變得微乎其微。而有關呈請書亦將改由內務委員會跟進。

 

3.限制提交修訂數目

民主派的抗爭一招,是就某項法案提出海量修訂,在這種情況下,就算主席將修訂合併辯論,議會亦可能要花上數天表決;在新修訂下,立法會主席可否決部分修訂,並將類似的修訂合併處理,大大壓縮泛民拉布空間。

 

4.休會後可隨時復會

為拖延議會時間,民主派會提出中止待續及休會待續,在原有的規例下,一旦有關動議通過,立法會最快要在下個周三復會,有時泛民更可成功製造流會,令會議被迫順延一星期。但在改規後,主席可在任何時間任何日子要求復會。

建制派「班長」提出多項修訂並獲得通過。(余俊亮攝)

5.進一步限制議員發言

原有的《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大會及各常設委員會的主席權力,禁止議員與待議事項無關或則重複的發言;但在新規例下,有關權力將擴展至其他所有委員會。

 

6.簡化縮短表決程序

過往,立法會在表決任何議案前,均須響鐘5分鐘,給予時間讓不在席的議員回到會議廳投票;議員有權提出動議,要求將鐘聲縮短至1分鐘。但民主派亦就此辯論,將原意為加速效率的要求變成「拉布」工具;在新規定下,有關縮短鐘聲動議可毋須辯論直接表決。

 

7.限制中止及休會議案

提出中止或休會待續議案,是民主派慣用的招數,無論在立法會大會或其他委員會都不時出現,而不論議案最終能否通過,辯論時間也能將會議拖延;新規定賦予全體委員會主席更大權力,若主席認為有關動議涉及濫用程序,可不予批准議員提有關議案,或跳過辯論直接表決。

 

8.「逐新聞界出議事廳」動議料成絕唱

早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利用議事規則88(1)條提出動議,要求驅逐所有公眾人士及新聞界離場,在新規定下,有關動議必須獲立法會主席批准方能提出。

民主派在會議上盡全力拖延,惟亦未能阻止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