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僱主哀歌:外傭瞞染梅毒肺癆 抵港驗身揭發懷孕 中介反卸責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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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上班族工作繁忙,需聘請外傭照顧家中長幼,惟傭工質素參差,令僱主「苦不堪言」,甚至成為無盡夢魘!
消費者委員會昨日(14日)指,今年首11個月共接獲182宗外傭中介投訴個案,有外傭受聘後無故「失蹤」,惟當僱主再次物色人選時,中介推薦人選中竟然再發現有關外傭履歷;亦有外傭中介公司聲稱,已為外傭進行驗身項目,但外傭到埗後卻已懷有身孕,不能如常工作。
此外,有僱主團體亦透露,海外代理公司提供資料可謂真偽難辨,大部分僱主會「自掏腰包」,要求傭工再進行驗身,當中赫然竟發現有「隱瞞病症」個案,包括已患上梅毒、肺癆等病症。

消委會發現,綜合33間外傭中介公司的資料,有29間表明只靠海外合作伙伴查核外傭資歷及工作經驗。(資料圖片 / 吳煒豪攝)

得悉照顧女兒外傭患梅毒 女僱主大哭

消委會表示,接獲投訴範疇主要涉及外傭未能如期上班,甚至沒有到職,及傭工資歷和經驗與事實不符。有中介公司稱,服務費用已包含傭工驗身項目,但傭工到埗時後,常出現嘔吐等不適,僱主及後始知傭工已懷孕,不能繼續工作;而驗身報告亦未提及懷孕一事。

中介公司卻回應指,僱主需辭退該傭工,惟稱她懷孕與公司無關,拒絕退款。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亦向記者大吐苦水,指本地外傭中介公司提供的傭工驗身報告,均為海外代理負責提供,真偽難辨。「本港近9成僱主都怕傭工有隱瞞病情,到埗後會自行出錢讓傭工做身體檢查。」她透露,曾有僱主聘請傭工照顧幼女,豈料傭工被驗出染上梅毒,「僱主知道後大喊。」

外傭患病屬個人私隱 僱主難掌握病情

陳錦花續指,每年約有5、6宗傭工被再驗出患肺癆。有僱主發現傭工身體不適,經常咳嗽,遂令傭工到公立醫院看病,「醫生有強制要求她每日到醫院食藥,但工人沒有跟從,醫院基於病人私隱問題,不會通知僱主,而工人又不肯戴口罩。」其後僱主心存疑慮,陪傭工看病才得知其患上肺癆,工人更聲稱不知患病,惟僱主不能辭退傭工,只能出錢給對方醫好病。

可惜,該傭工工作8個月後,竟做出偷竊行為「搏炒」,而僱主自此不敢再聘請外傭。

消委會指,除服務費外,僱主亦要留意驗身費等的額外收費,金額介乎600元至850元不等。(資料圖片 / 吳煒豪攝)

嘆傭工變公主 隔空揀蟀乏保障

此外,消委會亦指有僱主於外傭中介公司尋找具本地經驗、可照顧患病長者的傭工,惟合適傭工稱需先返回印尼處理事務,及後便「人間蒸發」。僱主向中介反映,及再花費1萬元中介費另覓傭工,豈料該中介提供新的傭工資料中,那名「失蹤」外傭履歷再度出現。另有僱主投訴中介聲稱傭工可操流利英語,最後卻「貨不對辦」。

由於合約期內,若由僱主提出解約,需向對方發出一個月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令僱主常飽受困擾。陳錦花坦言,現時「工人變公主」,僱主只能透過履歷、視像等挑選傭工,「好多時候視像會面,當地中介都會教好傭工如何回答問題,如會答懂得做家務,有照顧長者及幼兒經驗。」

批政府支援不足

根據勞工處今年初頒布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要求職業介紹所應盡責任核實僱傭雙方提供的資料,與其得知的相符﹔如懷疑一方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應如實告知另一方。

不過,陳錦花認為,政府支援不足,僱主唯有靠寫信給入境處,告知其傭工的工作情況,冀望藉此改善外傭質素。

(資料圖片)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需提高僱主對《守則》要求的認識,當如上服務問題時,應保留合約、單據等證據,給勞工署搜證。而簽訂合約、服務協議前,僱主應仔細看清條款細項,包括外傭中介未能提供僱主所選的外傭時,會否退款、保證期內更換傭工的費用及限制,「若中要求介不肯說清楚,僱主需考慮是否仍找該中介。」她續指,勞工署和入境處可相互協調,「對於有傭工辭工又返工,會有入境數據,雙方可就不恰當情況作出遏止、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