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泳池派對遇溺亡案 家屬律師質疑未有足夠職員阻飲酒賓客下水
少女參加泳池派對遇溺亡的死因研訊續審,代表死者戴詩敏家屬及香港遊艇會的大律師今(13日)展開結案陳詞。家屬的大律師指出,參與派對的人士,付了入場費,便能在派對內盡情暢飲,這是人之常情,但場內是否有足夠職員及救生員去勸告飲了酒的賓客不要下水。遊艇會的律師則指,現場救生儀器雖以英文操作,但操作只如「儍瓜機」,認為救生員是否懂英語,並非重點。死因裁判官將於明天對陪審團作出引導,其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付款盡情暢飲是人之常情
代表死者家屬的大律師指,當晚場內酒精屬無限量供應,參加者覺付了錢,會盡量飲酒,屬人之常情。而現場只有4名職員,他質疑在場是否有足夠職員去評估參加者飲酒的程度;而當場有118個參加者,員工是否會逐個逐個勸籲他們飲酒後不要下水。
在場只有一名救生員
他又指,根據早前專家證人的作供,只要泳池開放,就算只有1人在泳池,亦應有兩名救生員當值,但在發現死者的時候,在在場只有一名救生員,而該救生員的學歷只有小六程度,在操作心臟除顫器時亦有障礙。
代表香港遊艇會的大律師則指,本案證人口供有出入的地方,基於部份證人當晚亦有飲酒,而且事隔3年,記憶和事實有落差是能夠理解的。她質疑當時有為死者急救的證人Joscelyn Webb,亦有飲酒,這會否影響她的判斷力也成疑。
救生員是否懂英文並非重點
律師又指,只有職員知道急救用品的位置,故由救生員去拿面罩是相當合理的。而有關心臟除顫器的操作和誰人將電極片放在死者的身上,她指證人們有不同說法,但重點是心臟除顫器有被送達現場去評估死者的狀況。而她複述專家證人口供,指以英語作介面的心臟除顫器的操作有如「傻瓜機」,會自行決定是否作出電擊,故救生員是否懂得英文,不是重點。
事發於2014年8月16日,年為21歲少女戴詩敏隨朋友去到香港遊艇會參加池邊派對。到翌日凌晨約一時被發現在深水池底遇溺,被救起後延至同月18日不治。
案件編號:CCDI-84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