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報道《壹週刊》收購事宜上涉誹謗 黃浩入稟告眾新聞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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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黃浩於今年7月達成協議,購入壹傳媒旗下港、台《壹週刊》等雜誌事務事宜,但交易期限多次延期,至今尚未完成交易。早前網媒《眾新聞》於上月中刊登一篇報道,標題為「《壹週刊》交易若未能完成 壹傳媒不排除控告買家」,黃浩指文章誹謗,昨入稟高院控告該網媒及總編輯,要求永久刪除該文章及賠償損失。
原告為黃浩,被告分別為經營網媒《眾新聞》的公民記者有限公司、總編輯李月華。
入稟狀指,被告於上月22日在其網站《眾新聞》刊登涉案標題的文章,對原告構成誹謗,要求法院下令被告在其網站上永久刪除該文章,禁制再發表相關誹謗文章,以及交待帳目利潤、賠償損失和訟費等。
案件編號:HCA 28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