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濫收」電費成功追討業主 盼劏房戶站出來對抗不公義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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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今日(12日)公布來年電費調整幅度,但家中欠缺獨立水電錶、長期承擔「海鮮價」電費的劏房戶,無論電費加或減,都要繼續被業主剝削。
劏房戶張志權(權哥)遭業主「濫收」水電費4年,去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成為首個狀告業主的劏房戶。權哥雖成功追討業主八成款項賠償,惟劏房戶的苦處卻仍未改善。權哥坦言,劏房戶權益至今未獲保障,感到「有點灰」,希望他們能勇敢站出來爭取,並希望政府強制要求業主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杜絕「濫收」情況。

劏房戶權益至今未獲保障,不少人遭業主「濫收」水電費。(資料圖片)

權哥與妻子曾租住在太子運動場道一個約120呎、一房一廳的劏房,業主4年來每度電向他收取1.3至1.5元,簽租約未有發現其繳交電費較電力公司收費為高。直至2013年年底,權哥與妻子偶然看到街站有塊抗議濫收水電費的橫額,經了解後才發現自己一直被業主濫收水電費。

成功討回八成多收電費

三年抗爭過程中,權哥曾向環境局及水務署反映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但未獲受理,後來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政府部門行政失當,也同樣不受理,去年3月他決定不續租後,透過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的協助,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4年來被業主多收的水電費,合共10,557元。案件經過十個月的聆訊後,業主終主動提出和解,並同意賠償八成款項。權哥與妻子現在旺角租住劏房,遇上良心業主,水電費單也印上他的名字,每月電費與另一劏房戶共同攤分。他直言,現在每月電力使用量增加,電費最多只是500元一個月,但以前最高峰每月電費過千元,且不能查閲水電費單。

權哥多次向劏房戶分享經驗,鼓勵他們入稟申訴,但不少人擔心將面臨業主逼遷。(資料圖片 / 郭雅揚攝)

權哥說,希望被業主剝削的劏房戶勇敢站出來抗爭,但他們普遍擔心控告業主後,將面臨逼遷,即使搬到其他劏房,也面對同樣情況。他又希望,政府強制要求業主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杜絕「濫收」情況。

安裝獨立電錶需業主同意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組織幹事李風清表示,劏房戶的苦處一直未有改善,有住戶按每度電3元向業主交電費;即使有電力公司願意協助部分劏房戶及板間房戶增設獨立電錶,也要得到業主同意。她指,不少業主為求牟利,均不願意安裝獨立電錶,加上劏房戶控告業主需要投放大量時間及心力,不少人放棄抗爭,希望政府帶頭透過立法強制業主安裝獨立電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