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動減廢指南》不設懲罰 黃錦星評指南實在、實用及實惠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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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每逢舉辦大型活動,都會製造大量垃圾,環保署聯同商界環保協會今(11日)發布《大型活動減廢指南》,冀以鼓勵性形式推動減廢。但環保署指,政府部門不一定要跟隨《指南》,《指南》亦不設減廢目標及懲罰。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指南》是「實在、實用及實惠」,配合即將推行的垃圾徵費措施,相信有助推動減廢。
黃錦星指,《指南》只是減廢其中一個環節,希望透過近年累積的經驗,給各團體參考,加上2019年將推行垃圾徵費,有助進一步推動減廢。他表示,推動減廢是一步步推行,並指七人欖球賽減廢成效實在,每次活動有減廢報告,把減廢成效量化,數年間減廢量達一半,希望把這實例推而廣之,認為《指南》「實在及有機會與時並進」。
他又指,部分政府部門,例如康文署,在租借場地給團體及機構舉辦活動時,有規條及保證金安排,配合減廢指南安排。
至於電費調整及檢討,黃錦星指會適時公布相關細節,與兩電協議是框架作依從,隨著逐步加大減碳及環保結合,希望市民理解用更多潔淨燃料,整體社會要在電費上配合。對於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署新《 管制計劃協議》,黃錦星指明白社會有不同意見,至於如何優化相關內容,政府會吸納社會意見,落實後再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