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憎恨解放軍 富家子丫叉氣槍射破軍方官邸玻璃窗 判囚兩周
向警方自稱國民黨員及憎恨解放軍的富家男方鏗強,多次利用丫叉及氣槍射破位於般咸道及九龍塘的駐港解放軍宿舍及官邸的玻璃窗,早前被裁定2項刑事損壞和1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區院法官考慮被告案發時受自閉症和精神問題影響,加上情況已穩定,決定輕判他入獄兩周。因他在裁決後被還柙兩周取精神報告,意味他幾乎即時釋放。
39歲的被告方鏗強,及其父母、親友知悉輕判後,亦喜上眉梢,多謝法官。
承諾不再以幼稚行為解決精神失常
辯透求情時呈上被告父母、牧師和在廣州讀書的同學求情信,並透露被告有自閉及精神上有問題,承諾以後參與精神康復療程,不再以飲酒和幼稚行為解決精神失常。
被告父母亦後悔無及早帶被告求診,同學透露被告幼時常遭欺負,被呼不好名字,不能與人溝通,不過事發家人互相扶持,在澳洲的哥哥願意致力協助弟弟返回正軌。
被告患精神分裂及自閉症
另外辯方透露,被告由家人安排下結婚,與妻子育有一對仔女,並居於澳洲。被告承認與妻子關係不佳,與子女關係如朋友,事後妻子願下個月返港探望被告。
法官判刑時披露,被告13歲時舉家移民,但中學成績差劣,全不合格,除了做過短暫的文員及電腦技術員工作,一輩子無認真工作過。案發後被告到私家精神科醫生應診,診斷他有精神分裂症、智商低和自閉,而被告罪成後還押,兩名政府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有精神問題、自閉,但情況已受控,毋須接受住院治療。
官考慮受精神問題影響
法官指,藏有槍械和彈藥是嚴重罪行,尤其被告藏有的氣槍,若用膠彈超過法定的8%,金屬彈則為88%,但考慮被告案發時受精神問題影響,故決定輕判被告。
控方案情指,2015年12月1日至約去年1月20日其中一日,用一支黑黃色丫叉把金屬彈射向西營盤般咸道般含閣軍人宿舍,導致該處B座一樓書房玻璃受到損壞。
氣槍射破玻璃窗
另於他於去年1月17日,用一支啡色手柄的黑色氣槍把金屬彈射向九龍塘歌和老街解放軍高級職員官邸,導致該處三樓房間的玻璃窗受破壞。
他於去年8月15日在機場入境時被截停拘捕,事後警方於其西營盤旭龢道住所搜出涉案丫叉及氣槍,以及3700多發節膠子彈、600多發金彈子彈。
案件編號:DCCC 2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