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儉思綁架及打劫案 貴州蛇匪被判入獄11年
建築師馬儉思夫婦於去年12月,在西貢獨立屋遇所中,遭三名費州蛇匪打劫,馬妻更被綁架到將軍澳珠寶店購買26.1萬元金飾,及提取2萬元現金,警方早前拘捕了綁架馬妻的蛇匪歸案,事敗而逃的另兩人則在內地,落網候審。在港被捕的蛇匪早前承認兩項搶劫和一項綁架罪名,今(4日)於高院被判入獄11年。
現年27歲的被告楊超,共承認三項搶劫、綁架罪名,因今次非法入境來港,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個月。
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的案情雖較早前羅君兒案輕,但是被告在本案犯案情節並不輕微,包括潛入香港兩天後便犯案,用刀指嚇馬儉思妻子及菲綁、更明目張膽地指嚇馬妻駕車到商場購買金飾及提取現金,無疑令受害人感到非常無助及不知所惜的惶恐,陷入報警與否的進退兩難局面。
警方至今仍有10萬財物未尋回
法官又指,至今警方未會尋回該10多萬元被劫的財物,加上被告與同黨非法來港,一旦潛逃後,便會增加警方的調查及破案難度,因案情嚴重,法官對被告在家鄉的窮困、未能親歷兩子成長,只予以萬二分同情,但不足以構成求情理由,考慮被告已因非法入境罪名,被判入獄15個月,獲酌情減刑一年,決定判處被告三項罪名,共入獄11年。
在判刑前發生一段小插曲,法官邱智立自我申報指,他一名行山朋友的老闆原來是本案的受害人,但他和該名行山朋友沒有社交交往,事件亦透過第三者才知道。在控辯雙方無反對下,法官繼續宣判。
被告與同黨曾綑綁事主
案情指,2016年12月17日晚上7時45分,被告與另兩名同黨「小米」和「祝牛」,戴着手套及蒙面,潛入馬儉思在西貢碧濤花園獨立屋,持刀指嚇馬儉思、馬妻黎碧蓮及菲傭,並將三人綑綁,共劫去馬氏夫婦合共8.7萬元財物。
兩名同黨將馬儉思押到山邊,被告則脅持馬妻,由馬妻駕車到將軍澳一商場購買金飾及現金。期間在屋內菲傭自行鬆綁報警,警方設下路障時拘捕了被告,救回馬妻,起回失物。至於另兩名涉案蛇匪則事敗潛逃返回內地,在貴州落網候審。
案件編號: HCCC 29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