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周二宣判 妻子李淨瑜赴岳陽聽審 同行前立委遭遣送香港
撰文: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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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人員李明哲,被大陸指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9月11日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李明哲當庭認罪,案件已定於周二早上宣判。李明哲妻子李淨瑜今日(27日)在民進黨前立委王麗萍陪同下,搭機赴內地聽審,不過,王麗萍雖持有合法且有效的台胞證,卻在長沙機場被大陸方面告知其台胞證已遭註銷,並隨即被遣送至香港。
中央社引述台灣陸委會說,前立委王麗萍今日陪同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前往大陸,準備聽審,但她們抵達湖南長沙時,王麗萍被指台胞證已被註銷,拒絕她入境,王麗萍經香港返台灣,陸委會表示不滿與遺憾。
李明哲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台辦日前證實,他周二再次出庭。
根據大陸刑法第105條第1款規定,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