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控方陳辭:質疑技術員被告曾想偽造報告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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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團醫療事故誤殺案,今(20日)於高院續審,控方繼續結案陳詞,他指案中任化驗室技術的次被告陳冠忠,在三名事主的事故爆發後,曾越洋指示他所屬的研究中心,就3支試管進行毒素測試,唯3支試管最皆證明並無人類DNA,故質陳當時想偽造報告。而另兩被告周向榮及女醫生麥允齡,也只是說了一半事實。

三名被告(由左至右):周向榮、陳冠忠及麥允齡。(資料圖片)

測試試管無人類DNA

主控官資深大律師梁偉文指,次被告陳冠忠在案件中責無旁貸,陳是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主管,在研究中心裡,只有他負責培養CIK細胞,他接受衛生署及專家證人查問時,承認無為產品作細菌測試,又無就CIK產品作標準作業程序,而三名死傷者入院後,他當時身在美國,他曾致電研究中心,要求測試三支試管的內毒素,惟測試結果顯示,試管裏並無人類DNA,主控官質疑陳想偽造內毒素報告。

控方指另兩被告口供也不符

主控官又指,身為集團負責人的首被告周向榮,及負責為3名死傷者作回輸CIK療程的第三被告麥允齡,二人口供均自相矛盾,並與醫療報告說法不符。

主控指出,周向榮的胞姐周欣欣於2012年9月29日進行回輸CIK血製品後,周欣欣即感不適,麥允齡以為是注射後引起免疾系統問題,為周注射相關藥品。同時周向榮亦為此事,向次被告陳冠忠查問,有無驗菌,陳回應說「有」,之後更指胞姐情況穩定。

根據伊利沙白醫院在10月4日有關周欣欣報告,卻指周入院前兩天高燒、肚瀉8至10次、未能呼吸,與周向榮口供不符。

控方質疑另兩被告只說了一半真話

另外,須截肢的事主王靜波供稱,同年10月4日她接受了回輸程序後感不適,有集團美容顧問到她家,她還未開口,該顧問已提出讓王入住私家醫院。可是麥允齡自辯時,麥卻稱是她提出建議,可見口供互相不符。而且麥在同一天均有向警方、律敦治醫院醫生等,透露為王靜波、周欣欣在回輸CIK血產品不適後,作過任何注射。控方認為,明顯麥、周兩人口供只說了一半真話。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技術員陳冠忠、受聘於DR集團的女醫生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 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