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科醫生喝3杯威士忌後駕車 認酒駕被判社服令140小時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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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皮膚科醫生稱擔憂女友身體不適,無奈颱風期間難截的士,去年10月在喝下3杯威士忌後駕駛,意外撞上一架停泊的貨車。醫生早前承認酒駕和不小心駕駛兩罪,獲鄉議局主席、行會成員等人求情,今(17日)於九龍城法院判140小時社服令、停牌30個月和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皮膚科醫生曾偉之認酒駕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伍凱瑩攝)

被告曾偉之,62歲,被控於去年10月19日凌晨3時在紅磡南道醉酒駕駛和不小心駕駛,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為102微克,高於法例上限的22微克。案情指,他當晚飲了3杯威士忌烈酒,駕駛私家車時撞上因壞車而停泊在路邊的一輛貨車,才被揭發醉駕。

鄉議局主席及行政會議員求情

曾醫生求情稱,案發當晚因擔憂患癌朋友而飲酒,其後得悉女友身體不適,無奈颱風期間難截的士,他一時愚蠢才自行駕車,並因沒有集中精神留意路況而撞車。他早前向法庭呈上鄉議局主席、行政會議成員等人為他撰寫的求情信。

承諾不再駕車

感化官建議判他81至160小時的社服令,曾醫生亦承諾未來不再駕車,已向運輸署交還車牌。裁判官依建議判他140小時社服令、停牌30個月和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KCCC43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