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師兄涉13年前非法性交案 辯方指事主曾稱要令師兄身敗名裂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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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專業人士前年遭未婚夫兼中學師兄解除婚約,之後她報警稱13年前未滿13歲時曾與師兄非法性交案續審,辯方今(17日)在盤問女事主時,指被告前年與女事主分手時,要上律師樓簽下分手協議,當時女事主聲言要令被告「身敗名裂」,又說:「我得唔到嘅嘢,我寧願揼爛佢,都唔會畀第二個。」女事主稱已忘了她是否有說這樣的話。

被告李源暉(31歲)否認3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梁芷君攝)

任職資訊科技的被告李源暉(31歲)否認3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指李於2004年與當時未滿13歲的女子X發生性行為。法官今裁定李表證成立,李選擇不出庭作供,法官把案押後至本月30日裁決。

辯方指事主曾稱要令被告身敗名裂

現時已婚的女事主X今繼續作供,她稱與被告於前年7月9日分手,之後二人上律師樓簽署分手協議,以處理二人之間的金錢問題。

辯方律師指X簽署前,曾對被告說:「我會令你身敗名裂,乜都無晒,我得唔到嘅嘢,我寧願揼爛佢,都唔會畀第二個。」X則回答:「唔記得。」

律師希望事主向前看

辯方又指,二人於2011年復合後,X考入科技大學,而當時已投身社會工作的被告,亦到科大進修。辯方問X會否覺得被告是個勤奮向上的人,X否認。辯方又問她會如何形容被告,X思疑片刻後表示想不到如何形容被告,但她同意被告一直勤奮工作、進修、儲蓄及買樓以準備結婚。

辯方又問X現時是否已另嫁他人時,X承認她於今年8月已結婚,律師即恭喜她,並希望事主婚後會向前看,惟X沒有回應。

辯方退庭前亦透露,被告剛於上周新婚及搬家,要求更改居住地址,並獲法官批准。

案件編號:DCCC62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