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職員疑偽造文件 企圖騙取六旬翁12.8萬 涉嫌盜竊被捕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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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媒今(16日)報道一名男社署職員疑監守自盜,以冒充社署的虛假文件,向一名銀行存款超出申請綜援上限的七旬老翁,詐取逾十二萬元。
警方回覆《香港01》查詢時證實,於本月20日接獲一名政府部門職員報案,指其部門的一名47歲男職員懷疑於長沙灣區,取去一名69歲男子約12.8萬元現金,並聲稱該筆款項是用以交還相關政府部門。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該名47歲男職員涉嫌盜竊被捕,現已獲准保釋候查。

涉案懷疑詐騙信件。(區議員江貴生提供)

有傳媒今(16日)報道,一名社署男職員疑「監守自盜」,以冒充社署虛假文件,向一名住居於深水埗區的七旬老翁詐取逾12萬元。當區議員江貴生稱,事主為長年領取綜援戶,記憶力亦欠佳,故3年前位於青山道的銀行分行結業後,及不懂去新分行,便沒有去提取社署每月發放的援助金;他形容,伯伯日常依靠街坊及親友的救濟度日,使援助金囤積高於可申請上限。

然而,於九月下旬伯伯接到一封以「社署」名義發出的信件,指其銀行存款已超過可申請綜援的資產上限,要求伯伯以現金方式,到李鄭屋邨的荔枝角保障部辦事處交還該筆款項。事主不虞有詐,亦擔心失去領取綜援資格,故透過親友協助下提取逾12萬現金,到辨事處「還款」。其後,事後老翁親友發現信件有問題,並向江貴生求助。

江坦言,認為該封偽冒信件幾可亂真,惟細心查看內容時發現破綻,信中用字與局方日常文件有出入,「社署唔會寫信話以後唔追究,一般會寫『保留追究權利』」。

警方回覆查詢時指出,深水埗警署於9月20日,接獲一名政府部門職員報案,指其部門的一名47歲男職員在9月11日,懷疑於長沙灣區取去一名69歲男子約十二萬八千元現金,並聲稱該筆款項是用以交還相關政府部門。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該名47歲男職員涉嫌盜竊被捕,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社署指,早前獲悉一名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涉嫌盜竊,有關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本署現階段不宜作進一步評論。(資料圖片)

社署稱已已交由警方處理

社署回應稱,早前獲悉一名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涉嫌盜竊,有關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因此不宜作進一步評論。署方稱過去一年並沒有接獲或發現同類型個案。

該署表示,就有關綜援的申請而言,署方有特定機制,透過督導查核,以核查調查人員所提供的個案詳情,從而監察調查人員的工作質素及工作量。督導查核的方式包括督導主任陪同調查人員探訪、以獨立探訪或電話形式進行。社署日後會繼續切實執行督導查核,過去一年並沒有接獲或發現同類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