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七一遊行冀用公民廣場 今促行政署重開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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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今年7月1日繼續發起七一遊行,今日正式向行政署遞交申請,要求使用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於當日進行公眾集會。民陣批評,政府於前年佔領運動後,以加強保安為由,拒絕公民廣場的集會示威申請,有違基本法,促請行政署重開公民廣場,又指責政府各部門以拖延方式阻礙市民遊行集會,要求署方14日內回覆申請審批結果。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組織昨日向行政署發電郵,告知將於今日遞交使用公民廣場的申請,惟對方在未有清楚交代原因的情況下,表示「暫緩申請」,遂於今日親身遞交申請,他批評行政署「未申請,先拒絕」的做法不合理。翻查紀錄,民陣於去年舉辦七一遊行,行政署亦拒絕開放公民廣場。
岑子杰表示,基本法第27條賦予香港市民擁有遊行、集會和示威自由,政府理應提供協助,令遊行、集會和示威在政總內順利進行。他又指,佔領運動結束後至今,政總外示威者的帳篷已很少,促請政府重開公民廣場。
他稱,警方去年拖延至6月24日才發出七一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食環署更於前一日才發出臨時小販牌照,質疑政府各部門以拖延方式阻礙市民遊行集會。由於政府部門一般有14日內處理個案的服務承諾,民陣要求行政署於14日內回覆是次申請的審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