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海關例行清關  破兩宗非法進口犀牛角

機場海關例行清關  破兩宗非法進口犀牛角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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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今日(1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2.6公斤懷疑犀牛角,估計市值約52萬元。  海關人員今日下午截查一名從莫桑比克貝拉經南非約翰內斯堡飛抵本港的31歲男旅客。進行清關時,在他的揹包內發現以膠紙包裹的約1.8公斤懷疑犀牛角。  同日,海關人員截查另一名從廈門飛抵本港的35歲男旅客。於進行清關時,海關人員在該名旅客的腰部及穿著的襪子內發現約0.8公斤、以膠紙包裹的懷疑犀牛角。  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機場海關檢獲的犀牛角           (海關提供)
機場海關檢獲的犀牛角 (海關提供)

旅行代理商代訂機票冇飛畀冇退款涉$25萬 海關拘男董事及女職員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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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表示,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於一間旅行代理商訂購機票後,被告知無法提供機票。一名女職員則建議他們自行購買機票,並承諾公司會承擔相關費用,但最終市民未能取回有關款項,涉案金額共約25萬元。

海關經調查後採取執法行動,今日(20日)拘捕一名75歲旅行代理商男董事及一名62歲女職員,他們涉嫌在提供機票預訂服務過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兩人現正接受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一間旅行代理商提供機票預訂後無法提供機票,涉款$25萬;海關今日(20日)拘捕一名男董事及一名女職員。(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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