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梁愛詩指立會有權設追溯期:視乎事件嚴重性及社會影響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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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日回應《國歌法》立法爭議時,指若民眾一再作出侮辱國歌法的行徑,立法會有權在立法階段加設追溯期,但認為若情況不算嚴重,政府不會這樣做,主要視乎事件嚴重性及對社會的影響。
出席同一場合的前行政長官梁振英,離開時被問及為何不向立法會調查 UGL 事件的委員會提交文件及出席會議,他未有回應便離場。
無必要進行白紙諮詢
日前港足和巴林友賽賽事上,再有人噓國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出席一個論壇後重申,雖然刑法一般不設追溯力,但相信立法會有權在政府提交國歌法立法草案後,為相關條例增設追溯期。「如果有人真係大規模地立法之前做這種(侮辱國歌)行為,我相信立法會有權在提交草案的時候,有需要的話,加追溯力。」她相信,當局會視乎行為的影響有多大,「如果影響不大會等立法之後才制裁。」
有記者問到在球場噓國歌是否屬嚴重,她認為目前現時情況仍然屬「可以控制」的範圍內,呼籲市民以看待《國旗法》的方式看待《國歌法》,她強調自己並非建議立法會加設追溯權,只是指出對方有權這樣做。她又認為,沒必要就《國歌法》進行白紙草案諮詢工作。
出席同一論壇的前特首梁振英,被記者追問為何不出席立法會就其收受澳洲企業UGL款項調查的聆訊,以及為何不提交文件,他只是笑著離開,未有回應記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