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貴商場新買家要求法庭頒令房委會交出管理權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逸俊發展有限公司早前向領展(前稱領匯),買入香港仔華貴邨華貴商場連停車場,惟管理權仍由房委會擁有。逸俊去年11月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撤銷房委會的管理權,惟房委會拒絕交出管理權,逸俊遂入稟高等法庭,要求頒令禁止房委會擔任管理人,並於今日(3月23日)要求法庭作簡易裁決。但房委會律師反駁,該次業主大會只得逸俊一方出席,非依從公契召開,質疑會議無效。法官押後裁決。
逸俊去年11月召開業主大會,會上決定終止房委會的管理公司身份,惟房委會一方反對決議。逸俊今年2月申請禁令,要求房委會於本月一日起交出管理權。
房委會質疑業主大會不符大廈公契
房委會代表質疑逸俊沒有權利單方面啟動公契的條款來召開業主大會,當天領展將整棟商場及停車場大樓售予逸俊,但根據大廈公契條款,領展須將兩者分拆出售,逸俊才能引用其他條款,其中包括召開業主大會。
房委會又指, 當天的業主大會由逸俊單方面召開,並只得逸俊出席,而同為業主的房委會卻沒有出席,故不符合大廈公契,質疑大會沒有效用。
逸俊則指,大會上的決議由大比數業主通過,故認為決議有效。法官押後裁決。
領展於2014年5月透過公開招標,以5.18億元將華貴商場連停車場售予林子峰名下的逸俊發展,屬領展首批轉賣的公屋商場。
案件編號﹕HCA 45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