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女被告認有份銷售療程 無作細菌測試非她責任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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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團醫療事故誤殺案,第三被告麥允齡醫生接受控方盤問時, 直認她在集團內亦是一名銷售員,有份推銷涉案的CIK療程,有一次銷售更出隻得一張逾3萬元的單,並獲3千元佣金,惟佣金只佔她收入很少部份,而她一般只會解釋產品,她亦在郵輪推廣臍帶血、牙齡桿細胞儲存的健康講座等。但強調案中死傷者的血液製無做細菌測試非她責任。
直認是療程銷售的「暗數人」
控方盤問麥允齡時,出示一份2012年6月份發出,一份總值33600元CIK療程銷售單據,麥允齡在單據上被列為銷售員,麥直認自己也是「暗數人」,即有份協助銷售,她在該單並得3000多元的佣金,但她佣金收入只佔很少部份,強調她只會解釋產品。除這以外,她亦曾試過上郵輪推廣臍帶血、牙齡桿細胞儲存的健康講座,不過郵輪上的客人其實為該郵輪的接擁有者,而非直接參與營銷。
有追問事故何以發生
麥又供稱,三名事主黃鳳群、陳宛琳、王靜波,於2012年10月4日接受由她處理的回輸CIK療程的血製品後,翌日全部被送入醫院。她事後曾和首被告周向榮通過四次電話,她曾問過周:「知唔知有咩原因搞到咁樣?」周回應不知道,所以她無再問產品有否做無菌測試。
未作無菌測試非她責任
對於被指控施行的CIK療程未有採用合理謹慎措拖,麥稱確保製品經過細菌測試,及確保產品不受污染並非她的責任,她相信這責任應是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更表示自己「無諗個」會讓死者冒受療程風險,她說至此時禁不住哭了起來。麥作供完畢,下周將會進入結案陳詞階段。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技術員陳冠忠、受聘於DR集團的女醫生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 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