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男子刀插同鄉致死 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 明天判刑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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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藍地泥圍一個由豬場改裝的平房,於兩年前發生涉嫌謀殺案,58歲越南籍男子遭滿身酒氣的同鄉,突持30厘米長的刀子插入喉嚨,傷口深16厘米,死者被刺後沒有即時死亡,更走出屋內100多米才倒地死亡,地上更留有一條血路。涉案同鄉早前於高院否認一項謀殺罪名,2女5男陪審團於今早退庭商議2小時半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被告一項誤殺罪名,案件押後明天宣判。

被告院文強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資料圖片)

現年44歲的被告阮文強,過去有43次刑事案底,包括偷竊、爆竊、傷人、襲警、阻差辦公、藏毒等,曾任地盤工人,案發時無業,並聲稱自己有吸食可卡因習慣。

被告聲稱持刀嚇對方

根據庭上證供,被告於1998年從越南偷渡來港,1990年在望后石難民營認識同是越南藉死者阮德成(58歲),但兩人甚少聯絡。2015年11月15日清晨五時,被告喝酒後回家,走到被告46歲的哥哥的房間,看到哥哥及死者等人吸食白粉,於是發生口角,死者更衝前想打被告,又捏被告的頸,被告逐拿起利刀打算「嚇吓」對方,卻將刀子插入事主的喉部。

死者妻碰到被告報警

控方案情指,被告哥哥見狀,即走出去報警。被告之後離開現場,死者當時沒有即時死去,走出單位轉走了150米後不支倒地。被告在3日後,遭死者妻子碰到報警拘捕他。警方調查時找到兩把刀,一把短刀、另一把長30米的刀子,控方指長刀才是凶器,但上面卻無血跡。

案件編號:HCCC 26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