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法官正式下令案件暫不重審 律政司即申請訟費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繼上周重審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及今早有消息指律政司已準備不提第三次審訊,但案件今午仍有提訊,以處理案件的後續問題,包括訟費的問題。而曾蔭權及其弟妹今午已陸續抵達法庭,曾入庭時未回應是否不會再重審,但曾太面露微笑。案件下午開庭,控方申控罪儲在法庭檔案,獲法官批准,並下令案件不作重審,但即提訟費申請,但辯方要求周五才用書面回應,法官押後就訟費作書面裁決。
控方再重審也非不尋常
主控今向法庭申請,會將兩陪審團均未能達成裁決的控罪,留在法庭存檔,至於未來會否重審,會留待是否有無新證據再決定。主控David Perry又特別強調,控罪留待法庭存檔,因曾蔭權尚有一項控罪等候上訴,若日後有新證據出現,要重新審訊亦非不尋常。法官亦接受並下令案件暫不作重審。
控方指曾調查時保持緘默未配合調查
主控即申請要求取回案件三分一訟費,並稱曾蔭權身為公職人員及行政長官,又向公眾及發新聞稿講明會配合廉署調查,但被廉署接時卻保持沉默,曾太又以研究法律問題,推塘延遲租約副本給廉署,到2013年9月廉署才取到相關租約,而且就資金流向方面,曾蔭權從無披露曾太從李國寶中收取35萬元、給20萬元予李國寶、以及該80萬元人民幣年租金向等,廉署需要花大量時間到2016年年底才完成資金流向,並認為因為被告的不合作、文件上誤導以及不給予解釋下,要求法官批准控方向曾蔭權索取索費。
辯方資深大狀余承章以自己不第一審訊的主審大狀,獲准以書面形式在周五午饍前回應,而控方在七日後再呈交有關反駁辯方理據。法官押後訟費書面裁決。
根據《刑事案件訟費條例》,一般情況下,被告若被判無罪或上訴得直,法庭可命令將訟費判給被告人;若被告人被判有罪或上訴遭駁回,法庭認為上訴並無勝訴機會,法庭可命令控方取得訟費。
曾太步入大堂終露微笑
今天下午1時半左右,曾的胞弟曾蔭培筅現身。緊接曾蔭權及妻曾鮑笑薇亦抵達,有消息指,律政司將不再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提出重審,面對傳媒提問有無放下心頭大石,雖然二人不發一語。但其後二人步入大堂候升降機期間,曾太難得顯露微笑,一身衣裙亦較鮮豔,與曾蔭權的紅格「煲呔」似配搭過。
曾聽控方發言即臉紅耳赤
在庭上,坐在「犯人欄」的曾蔭權戴住耳機,在控方發言期間,聽到臉紅耳赤,期間有幾聲咳嗽,一直抿嘴並雙手握拳放在膝上。曾太則不時搖頭並狀似唸唸有詞。到庭支持兄曾蔭權的曾蔭培、曾蔭荃、及妹曾璟璇,則一直神色肅然。甫散庭,曾蔭權即擁抱曾璟璇,並挽住曾太步出法庭。直至曾太挽着曾蔭權的手離開法庭,曾蔭權臉上神情才較輕鬆,二哥曾蔭培和五弟曾蔭荃臉上都露出笑容。
現年73歲的曾蔭權,原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有消息指將不會再作重審,他今年初已就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入獄20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另一項行為失當罪則罪名不成立。
兩審都未能達成裁決的控罪,是指控曾的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控罪指於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曾仍在任行政長官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數碼牌照期間,被揭曾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正傾一於深圳東海花園一大宅單位,東海集團並花300萬元為單位裝修,曾蔭權毋須支付分毫。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