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涉警棍襲途人案開審 朱口供稱信警隊會還他公道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以警棍襲擊男子鄭仲恒,事發852天後,朱經緯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6日)於東區法院開審,並由主任裁判官錢禮主審,暫定5天審期。主控官今在庭上讀出朱的口供指,朱稱案發時是合法地使用適當的武力,以防止罪案發生及正當地執行職務。
朱經緯指影片未拍下事發經過
朱經緯(57歲)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
朱經緯口供稱是合法暴力
外籍主控官、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庭上讀出朱經緯在警誡下的口供,他在口供中表示,案發當天他是合法地使用適當的武力,並防止罪案的發生。他解釋稱,當天示威者眾多,反而警力不足,未有配戴足夠裝備。他作為一個高級的警務人員,有責任保護下屬,故他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作出使用適當武力的決定,他又認為鄭是當天示威者中較活躍的分子,故對他用上武力。他又指有關的證物片段未能完全拍下事發經過,但他相信法律會還他清白。
事主供稱到旺角為陪女性朋友
現年28歲的事主鄭仲恒作供時,主控官麥禮士以英語問他想要何種語言作供,鄭以英語回答希望以廣東話作供,經主任裁判官提醒下,他才以廣東話回答問題。
任職市場推廣的鄭仲恒指,案發當晚,他在荃灣下班後,打算到乘地鐵到金鐘,惟途中接到馬姓女友人的電話,並表示自己一人在旺角,而鄭在社交媒體上得知前幾天旺角曾有清場行動,鄭怕女友人的安危,故決定到旺角陪她,並相約在銀行中心附近會合。鄭又指,他當天在亞皆老街橫過馬路時,只跟隨交通燈指示,亦未有遇上困難。朱經緯在鄭作供期間則目無表情。
事主被打後兩稱路過
控方又呈上數段新聞片,片中可見,當天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惠豐中心對出的馬路,以慢速過馬路,欲以佔領馬路,而大批警察則在旁驅趕示威者,期間不時發生口角。片中見到有警員用盾推示威者,而被告朱經緯則突然走近一名男威者,並用警棍擊打中示威者腰部,之後又再突然走到鄭附近,並用警棍打鄭的頸部。蘋果日報片段並拍下鄭被打後況,鄭顯得狀甚無辜,又向鏡頭兩次表示「我路過㗎咋」。
辯方曾稱要求呈警棍作證物
辯方則稱會另外呈上2段電視新聞片段,內容為一群「暴徒」於案發前衝出馬路,並用以證明朱經緯的行動是為了協助執達吏執行法庭禁制令。辯方透露會傳召「四點鐘許sir」、現為助理警務處長的許鎮德出庭作供,要求控方呈上道具警棍作證物。
案件編號:ESCC 19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