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婦不滿判決襲法官 庭上擲蛋囚4星期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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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鄭玉蘭(圖)指被告梁偉珍當庭向法官龍劍雲擲蛋,蛋液沾污官袍。(梁芷君攝)

持雙程證來港的婦人不滿高院司法常務官龍劍雲剔除其民事索償案,涉嫌在法庭內擲半生熟雞蛋,其中一隻擊中龍官的胸膛。婦人事後聲稱因血糖低而隨身帶備雞蛋,否認普通襲擊罪,她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入獄4星期。

被告梁偉珍(44歲)去年11月持雙程證來港,被控去年11月17日在高院38號庭,於一宗民事案件中向龍官擲半生熟雞蛋。

馬官接納證人的口供,故裁定梁罪成,並指梁不滿法庭的處理方法,亦非襲擊法官的理由。被告亦不能因情緒激動,就可以擲蛋傷人,強調向任何人施襲皆為嚴重罪行。梁聞判後邊拭淚邊稱「我唔接受(裁決結果)」,「點解龍官剔除案件就係審左,咁3歲細佬都做到法官啦」,並問及如何提出上訴。

 

梁今年3月1日去信法庭,指龍官是香港人,基於「中國人會幫返中國人」原則,要求案件由外籍法官處理案件。裁判官馬保華在庭上反問梁:「你唔係中國人咩?」,梁沒有回應;馬官拒絕更換裁判官,繼續審理案件。

案發時身在法庭的女保安鄭玉蘭供稱,被告當天用右手連續向龍官投擲兩隻半生熟雞蛋,其中一隻中正龍官胸口中央,蛋液沾污官袍,另一隻則中牆。梁被捕後向警員稱,她因為血糖底,故常帶備雞蛋。

顯示資料,梁早年指律師行處理其離婚訴訟失當,故入稟高院申索,惟遭聆案官黃健棠裁定她濫用司法程序,故剔除其申索。梁事後再入稟控告高院首席法官、黃官及另一聆案官,由龍官處理。

案件編號:ESCC 48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