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爆曾被非禮 區議員楊雪盈報警 籲受害者勿忍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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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在區議會選舉中擊敗新民黨王政芝的「美女」灣仔區議員楊雪盈,今日在facebook上自爆上星期曾在小食店遭非禮,對方故意從後撞上,她其後尾隨對方並報警求助。她希望透過公開事件,呼籲其他同類型受害者不要啞忍,挺身而出舉報。
警方回覆,指於10月18日接獲一名31歲女子報案,指當日在跑馬地信德街被一名男子非禮。警方人員到場經調查後,拘捕一名53歲姓陳男子,涉嫌非禮。被捕男子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區議員楊雪盈在灣仔被非禮。(楊雪盈facebook圖片)

楊雪盈在facebook公開上星期成為非禮案的受害人,指沒想到「會在自己區內發生」,「就上星期,我在小食店買外賣期間,就在店內被非禮。那是站在我背後的人,刻意『撞上』我,然後扮作不經意——多慣常的做法。」

她指事發之後,腦海中有剎那的空白,但當刻決定一定要追究到底,「茫然、不甘、無助、憤怒……可當刻也決定,要冷靜,我一定要報警,更要將此人繩之於法。」由於該小店無閉路電視,她甫出店就盡力記住對方五官,「原先他走在我後方尾隨我,可後來發現我回頭看他,他就躲在一大廈的樓下大堂,幾分鐘後又出來,往反方向走。我保持安全距離尾隨他,由於是放工放學時間,街上也算多人。」

她其後趁對方停下抽煙通電話的時候報警,並通知辦事處職員到場,「不久他走上了快餐店,我一直與警察保持通話,在約5-6分鐘左右的時間,警察到場搜集證據,並將他拘捕。」

楊雪盈公開遭非禮的事件,希望以過來人身份呼籲其他受害者挺身而出。(資料圖片)

楊雪盈又透露過去亦曾有「好差的經歷」,事發後「聲嘶力竭」亦無人幫手,犯事者逃之夭夭,而報警也無從跟進,「這事情在我心中落下了很大的陰影,那期間,甚至要借住朋友的家,也不願經過那一條每日必經之路。」她指相信很多遇過這樣事件的男性或女性,都有同樣的不快經歷。

「為甚麼當時不能反應?為甚麼犯罪者就能逍遙法外,為甚麼必須一次又一次隱忍?今次,我慶幸腦海裏面早有一個機制,就跟自己說,下次下次,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能讓這些人覺得,做出這些極自私而傷害別人的事,可以『食髓知味』,可以沒有後果。」

她指如果自己沒有當機立斷,犯人或有機會逃走,導致出現更多的受害者。「而我,肯定的,以後都會害怕行經那段路。由事發約下午六時,到完成落口供,已是晚上十時許,期間要不斷解釋發生的種種,身心俱疲。我尚且如此,何況是程度比我更甚的受害人?」她更指,特意在落口供之後,選擇上庭時不用特別保護措施,「我不怕面對,該感到羞恥的人是犯罪者,不是我,也不是每一個受害者。

楊指希望用過來人身份,勸勉曾遭遇類似經歷的人說出真相,目擊者主動提供援手。她亦表示會推動執法部門提出更多措施照顧受害人感受,「最重要的,是給卑鄙齷齪的人一個訊息——我們,不會忍。」

她接受《香港01》訪問時,稱讚警方反應迅速,接報後15分鐘內便趕到,「4至6個警察,由女警分開向我查詢案發經過。」她指自己亦花了一個星期整理思緒將事情公開,未來會積極關注同類型議題,促請執法團體不要用「審問」的方式質問受害人,以免他們心裡上留下更大創傷。

楊雪盈在facebook上披露自己被非禮的遭遇(楊雪盈facebook page截圖)

楊雪盈facebook page原文:

Me too.

If all the women who have been sexually harassed or assaulted wrote "Me too." as a status, we might give people a sense of the magnitude of the problem. #YesEvery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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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絡中出現了這樣的句子,作為過來人的我,月初時也在私人帳戶分享過。

在人來人往的公眾地方,我都格外的小心。但沒想到,今次是在自己區內發生。就上星期,我在小食店買外賣期間,就在店內被非禮。那是站在我背後的人,刻意「撞上」我,然後扮作不經意——多慣常的做法。

事發之後,腦海中有剎那的空白——就一剎那,很多很多情緒。茫然、不甘、無助、憤怒……可當刻也決定,要冷靜,我一定要報警,更要將此人繩之於法。

小店並無閉路電視,我甫出店就回首,要記住他的五官。原先他走在我後方尾隨我,可後來發現我回頭看他,他就躲在一大廈的樓下大堂,幾分鐘後又出來,往反方向走。

我保持安全距離尾隨他,由於是放工放學時間,街上也算多人。他停下來吸煙講電話,我報警,也通知了辦事處的同事過來。不久他走上了快餐店,我一直與警察保持通話,在約5-6分鐘左右的時間,警察到場搜集證據,並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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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這是否算是幸運的事。

我以前曾經有好差的經歷,事發之後,聲嘶力竭也無人幫手,犯事者逃之夭夭,報警也無從跟進。這事情在我心中落下了很大的陰影,那期間,甚至要借住朋友的家,也不願經過那一條每日必經之路。

如是者,這些事件縱使時有發生,但也不是每一次都能及時反應。相信不只我,很多遇過這樣事件的男性或女性,都有同樣的不快經歷。

為甚麼當時不能反應?為甚麼犯罪者就能逍遙法外,為甚麼必須一次又一次隱忍?今次,我慶幸腦海裏面早有一個機制,就跟自己說,下次下次,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能讓這些人覺得,做出這些極自私而傷害別人的事,可以「食髓知味」,可以沒有後果。

如果我沒有當機立斷,或者不會那麼容易落案起訴,犯人或許就會再度犯案,亦可能會有更多的受害者。而我,肯定的,以後都會害怕行經那段路。由事發約下午六時,到完成落口供,已是晚上十時許,期間要不斷解釋發生的種種,身心俱疲。我尚且如此,何況是程度比我更甚的受害人?我特意在落口供之後,選擇上庭時不用特別保護措施。我不怕面對,該感到羞恥的人是犯罪者,不是我,也不是每一個受害者。

相信很多經歷過類似事件的,不論性別,都會茫然不知如何處理那道傷口。我則聽過不少男性朋友被非禮的經歷,大家一樣的無助。女性朋友直接了當的說,有誰沒遇過?我知道性罪行能舉報的數目只屬冰山一角,落案起訴的更少,能繩之於法的亦更是寥寥可數。

最後,我想用過來人的身份,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氣,說出真相。我亦希望執法部門能更有對受害人的同理心及相應措施,我會盡力推動。亦請大家如果目擊事件,本著善良正義的心,盡量為受害人提供協助。最重要的,是給卑鄙齷齪的人一個訊息——我們,不會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