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撥款】工黨動議撤銷表決 曾鈺成:財委會主席考慮後可重審
撰文:陳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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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泛民立法會議員要求,推翻立法會財委會較早前通過高鐵追加撥款的決定。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議事規則有條文,容許相關主席批准在同一個年度內再動議辯論已表決的議案,惟他強調這必須在特殊情況下才適用。
工黨4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秀蘭、張國柱及張超雄,較早前按議事規則第32條,動議撤銷高鐵工程超支196億的表決。曾鈺成回應事件時指,議事規則是容許議員在同一個年度內再動議辯論已表決的議案,但需要相關委員會主席批准是否容許重新審議該議案。
曾鈺成強調,該議事規則須在特殊情況下才適用,「主席要判斷在上一次議案表決後發生的事,會令他信納如果再辯論、再表決,個表決結果好可能會不同」。他續說,提出的議員亦要考慮再次辯論的結果會否一樣,否則只會是浪費時間。
被問到此項機制會否令議會「議而不決」,曾鈺成指議決了的事就是議決了,不存在立法會議而不決,亦因為高鐵項目具爭議性,民主程序就是經過辯論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