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證人:鄭經翰公開表明申數碼牌照 令事件敏感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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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深圳東海集園價值逾300萬元的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10日)午出庭作供指,已獲AM聲音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股東鄭經翰利用媒體及他的影響力,公開表明申請數碼聲音廣播牌,令事件變得敏感。

劉吳惠蘭指鄭經翰公開表明申請數碼牌照,令事件變得敏感。(陳雯慧攝)

現任公務員敍用委員主席劉吳惠蘭,今於高院首日出庭作供。她曾任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並於2008年7月接替因患病請辭的馬時亨,擔任商經局局長至2011年4月。劉太上任前,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會同行政會於2008年7月8日,原則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AM聲音廣播牌照。

審批牌照非個人決定

劉太解釋,一般程序上,聲音廣播牌申請者將申請交予廣管局考慮,經廣管局、商經局審視其申請資格,提交行政會議作出審批過程,並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而非個人決定。

劉太續說,2008年11月11日正式批出雄濤廣播為期12年的AM廣播牌照,牌照的條款規定雄濤廣播須於24個月開台、繳付200萬元履約保證金,以及在坪洲建發站,當時文件顯示雄濤估計在開台第一年可達利潤有5600萬元,至第12年更達1.63億元,而成本只是6500萬至7600萬元。不過若雄濤廣播未能在兩年內開台,除非有足夠合理理由,獲准延期,否則該200萬元便會被廣管局充公。

雄濤欲在坪洲建發射站遇反對

不過根據一份商經局文件顯示,雄濤廣播卻在坪洲建發射站遇上反對,但局方仍維持雄濤廣播需於24個月開台的規定。控方出示一份2009年5月12日由劉太撰寫給行會文件顯示,根據最新科技及巿場情況,雄濤廣播有意發展數碼廣播,但局方擔心雄濤廣播就數碼廣播申請,會惹來輿論批評。

劉太在庭上解釋,當時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將新技術的聲音廣播服務批予新加入者,而非現存持牌者,因雄濤廣播已獲AM廣播牌照,所以局方擔心再批數碼廣播牌照予雄濤廣播,會引起批評。

指鄭經輸在電台批評政府

劉太續說,不過雄濤廣播其中一名股東鄭經翰,是電台節目著名主持人,擁有高知名度,更上電台批評政府,公開宣布計劃進行數碼化廣播服務,更利用他的影響力及媒體平台,希望取得他想要的政府牌照,令到事件變得敏感。

另一份文件顯示,2010年4月30日雄濤廣播正式數碼廣播牌照,更附上一份預算,估計在營運兩年後將有1500萬元利潤,至第12年達1.22億元,收入估計來自廣告收益。劉吳惠蘭作供未完,明天繼續。

現年73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