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共享單車疑違泊 區議員不滿有人撕通知書致未能執法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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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月底政府部門聯合打擊違泊共享單車後,多個政府部門今早(12日)在天水圍再展開跨部門聯合行動,不過與上月違泊單車清場結果不同,是次行動一部違泊單車也沒有沒收。今日有到場視察的元朗區議員李月民表示,「零充公」並非該區的違泊情況有好轉,而是因為有人利用灰色地帶,將地政總署通知書全部撕走,導致部門沒有明確及具阻嚇性指引執法,他促請當局訂明清晰罰則,避免有人借漏洞繼續違泊。

Gobee.Bike(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民政事務處、食物環境衛生署、地政總署及警務處今早再到天水圍天龍路,展開新一輪針對包括共享單車在內的跨部門沒收違泊單車行動,但行動未能清走任何違泊單車。

李月民解釋,地政總署職員在本周二(10日)在天水圍天龍路,共為32 部違泊單車發出沒收通知書,據他現場點算,約有20 部是Gobee.Bike的單車,2部是oBike的單車。當他昨午再到現場點算,發現2部oBike單車不見了,但20部Gobee.Bike 單車依然違泊在天龍路,但全部地政總署通知書全部「被消失」,傍晚時分全部共享單車被專人移走。

多個政府部門今早到天水圍展開跨部門清理違泊單車行動。(李月民提供)

直至今早10時,由於所有被貼通告的單車均已被移走,剩下一部沒有通告Gobee.Bike單車。李月民引述地政總署職員解釋,由於無法證明現場違泊的單車,早日曾被貼上通知書,加上末能確認單車持有人有足夠時間看到通告,故不能清走。至於撕走地政總署通知書是否違法,他引述地政總署職員指要再作研究,又認爲不清晰指引對新市鎮影響甚大。

根據上一次聯合行動做法,地政總署會先張貼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的通知書於違泊單車上,要求擁有者於24小時內移走違泊單車,張貼當日並不計算入該24小時通知期內。

李月民透露,單車違泊的情況並沒有因爲上次清理行動而緩和,近日看見最嚴重情況是在一條8呎長的行人路上,已停泊30部違泊單車。他曾與Gobee.Bike交涉,對方表示願意提供投訴熱線,讓市民及公職人員舉報有關違泊情況,但要求政府主動協調各共享單車公司,建立共同遵守協議及公平營商平台,以避免不公平營商環境。

他又指,Gobee.Bike表示曾與運輸署溝通,希望其能統籌其他政府部門,為共享單車公司訂立守則,但運輸署表現「不願意溝通」,也不知道是否其管轄範圍,故至今未有成果,令Gobee.Bike只能採取「放任」態度,鼓勵市民自律。

﹙資料圖片﹚

李月民認爲,依靠這些清理行動成效不大,希望政府部門主動處理單車違泊,以及訂立守則和罰則,增加阻嚇性。

多個政府部門於上月28日曾採取聯合行動,到天水圍天龍路沒收23部違泊單車,其中17部屬Gobee.Bike旗下的共享單車。Gobee.bike代表將出席10月24日的區議會大會,接受區議員質詢,共同商討改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