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涉以裸照迫討肉金案 事主指被告身嘴均臭 不想交易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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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以一萬元肉金,要求與妓女「梅開二度」換取兩次性服務,惟女方完成一次交易後便收錢作擺,技工疑心有不甘,涉嫌向女方聲稱持有她的裸照,威嚇把照片放色情網站和討論區,迫令女方退還一萬元,女方感受威嚇報警。男工否認指控,案件在九龍城法院審理,辯方在庭上播放二人的錄音對話,指女方聲音嬌嗲,指二人關係有如情侶,惟女方絕口否認,更指技工口和身都臭,並不想與他交易。

被告李德祥在九龍城法院否認刑事恐嚇及勒索罪。(資料圖片)

被告李德祥,33歲,報稱機械技工,他否認一項刑事恐嚇及一項勒索罪受審,指他於今年5月24日恐嚇及勒索女事主X。

女事主X在屏風後作供,她指被告在短訊,指X玩弄他感情,「搞到佢(被告)個心好痛,如想佢開心返,麻煩畀返一萬蚊比畀佢」,X指被告之後又說:「(你)自己攞嚟,唔好怪我。」她覺得被告要做些事情傷害她,故決定報警。

事主稱曾陪事主需收費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被告曾分3次,每次一萬元轉帳到X戶口,以讓X交租。辯方指其中涉案的一萬元是被告借錢給X,X即稱要向燈火發誓,強調從沒問被告借錢,更叫大狀不要「屈」她,又指該筆錢其實是「陪被告」的價錢,強調自己亦有付出時間,所以需要收費。

律師指二人關係如情侶

辯方質疑X與被告非一般客人關係,除了性交外,二人關係密切,X又會與被告「傾電話」長達7小時。X承認二人會講電話,她亦有發送短訊關心被告,她亦覺得被告是個好人,與其他客人不同,被告對她十分闊綽,感覺到被告對她有意思。辯方質疑二人關係儼如情侶,不但看戲時會拖手,被告又會搭她膊頭。

辯方又播放多段兩人的對話,其中X講及母親被騙、問被告「食唔食辣」,背痛令她無法戴胸圍及皮膚敏感惡化問題。辯方問X會否覺得對話內容會令人表錯情及似情侶耍花槍,X指自己對其他朋友都會這樣。

事主指被告身和嘴都臭

惟事主指她是被迫而才與被告拖手,又堅決否認讓被告搭她肩,因為被告「個身同個嘴都好臭」,她並不喜歡被告,但被告只是客人,而被告期後又提出想與她拍拖,她覺得被告十分奇怪,並不想繼續與他交易。

辯方又讀出兩人whatsapp 對話,X在短訊中表示:「覺得你好唔認真」,被告則回覆指:「畀時間我慢慢改」。辯方再指被告曾主動提出要為X付3天鳳樓房租,X則回覆:「你對人咁好,人地會依賴同習慣㗎。」辯方指,X當時其實已知被告有意追求,二人亦關係曖昧。X同意當下感到被告喜歡她。

事主聲稱每小時收費一千

辯方再讀出被告的短訊,短訊中被告向X指「多謝你讓我尋回拍拖的感受」及「我同你關係唔同咗」辯方質疑被告用上拍拖來形容二人關係。X則指她因職業緣故,沒有理由拒絕客人,但她強調並沒與被告拍拖,只是被告一廂情願,她從沒喜歡過被告。

辯方指被告曾提出帶她到日本外遊及到香港迪士尼遊玩,但X指沒有想過要去,直言覺得被告浪費她的時間,阻她賺錢。她表示自己「一日搵一萬」、「一個鐘收費一千元」,如果與被告到迪士尼,「唔收佢錢,又對唔住自己,但收佢錢,我又驚佢無咁多」。

案件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KCCC 214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