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邨氣槍射男童案未破 低層住戶玻璃窗再受襲 警合併調查
【更新消息】晚上8時許,調查槍擊案的將軍澳警區重案組人員聯同半百機動部隊人員返回明德邨明道樓現場調查,向居民查詢「槍手」資料協助破案。
上月底有男童於將軍澳明德商場玩耍時,被人當「活靶」射中,前額淌血受傷。不足半個月,明德邨再爆「BB彈」亂飛的驚恐,明德邨向田下灣方向低層的一名住戶今日在「將軍澳+西貢友Facebook專頁」報稱,較早前單位的玻璃窗被氣槍射穿,相片可見一個直徑約為一厘米的洞,以及六條由洞放射開的裂紋。
該住戶直言:「上次射到小朋友,而家又射人住嘅地方,枝槍嘅威力係可以射穿玻璃,好危險!」又呼籲邨內居民出入小心,以及留意有沒有人玩氣槍,「否則遲早有第2位傷者」,並表示已電郵警方講述事件。 現場為明德邨明道樓一低層單位,負責調查男童被槍傷案的重案組人員,是透過居民fb專頁帖子主動調查,並於下午會同槍械及鑑證專家到場,聯絡26歲姓吳女住戶了解案件及撿視窗戶的損毀程度,暫未撿獲任何「BB彈」,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已接手調查,將兩宗槍擊案合併處理,暫未有人被捕。 晚上8時許,重案組人員聯同逾50名東九龍機動部隊人員返回明德邨明道樓現場調查,並分批朝田下灣村方向進發,向居民、保安員和清潔工人查詢有否目擊可疑人及可提供玩氣搶疑人的資料等。警方表示,上述兩宗案件分別列作傷人及刑事毀壞,現合併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一隊跟進。
任何人士有任何相關資料提供,請致電9022 0070或2726 6261與調查人員聯絡。
警方提醒市民,傷人及刑事毀壞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違法者可被判處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如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作出上述行為,或罔顧他人財產被摧毀或損壞而作出上述行為,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
2歲男童上月被射傷額
8月31日中午,將軍澳2歲男童在明德商場近明覺樓對開的花槽位置玩耍時,懷疑被當作射擊活靶,被「槍手」用氣槍擊中前額位置大量流血。警方在附近位置先後檢獲18粒BB彈,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調查,列傷人案,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