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樓後再露宿愈趨嚴重 團體斥「租屋差過瞓街」
撰文:洪琦琦 黃偉民 陳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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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注露宿者團體的調查發現,香港露宿者上樓後再露宿的情況有上升趨勢,有關團體批評政府現有的露宿者中轉宿舍只給露宿者半年住宿時間,其後就要逼露宿者搬離。他促請政府推出廉價單宿,延長露宿者上樓時間,讓他們可積累金錢,否則露宿者沒法支付昂貴租金,上樓只是徒勞無功。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吳衛東指出,調查顯示2013年,露宿者再露宿的情況為上樓兩次,2015年數據經已翻倍,為四次上樓後再露宿。他解釋,露宿者若申請綜援可獲得1,640港元的租金津貼。
在租金高昂的香港,津貼只能負荷租住牀位或俗稱「棺材房」的狹窄房間。此類居住環境相對惡劣,擠逼,骯髒,沒有私隱,「連轉身的位都沒有」。
現時香港的露宿者中途宿舍只提供3個月的免費住宿和半年的資助式住宿。相對於外國例子,美國紐約市的露宿者中途宿舍可提供租住5至7年,宿舍更集齊醫療設施及戒毒服務。
吳認為,社署提供的露宿者中途宿舍住宿時間太短,露宿者不夠時間積累金錢便被迫遷出。屆時他們面臨同樣高昂的租金市價,很多時候只能回復露宿的日子。如此不斷輪迴,再露宿情況有增無減。
「這是香港的悲哀,租屋仲差過瞓街!」吳慨嘆道。不少露宿者無計可施下,才冒着被告的風險,在街上餐風飲露。吳建議建議政府參考民政署以往措施,例如當局10年前曾推出廉價市區單宿,供租住最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