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倡成立公共信託基金 助成年智障子女終老
撰文: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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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科技愈趨進步,智障人士的壽命愈來愈長,出現老齡化趨勢;但智障子女踏入18歲成年以後,家長便失去監護權,如成年智障子女要做手術或遇上爭拗,父母需先申請監護令,才可為子女下決定。本身是智障人士家長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稱,監護令不可預先申請,而申請時間快則一個月,慢則半年,令家長難以安心。
此外,若智障人士家長不幸離世,即使留下遺產,都要由親友作監護人處理。即使家長可成立私人信託基金,但不便宜,管理等費用最少要500萬元,若非家財千萬,根本難以負擔。
張超雄建議香港應效法新加坡、澳洲、美國等地,成立公共信託基金,由政府或社福機構監管,父母可將遺產交予公共信託機構,並由監察人如社工等衡量個案需要運用遺產,直到遺產用完或子女離世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