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參選立法會選舉 插畫師提選舉呈請 今獲准擱置聆訊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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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報名競逐立法會選舉的「香港歸英運動」發起人賴綺雯,雖然已簽署聲明表示擁護《基本法》,但仍遭選舉主任拒絕她的參選資格,她質疑選舉主任違憲,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賴今(1日)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已就相同議題提出選舉呈請,毋須重覆興訟,獲高院批准。

呈請人賴綺雯報稱本地插畫設計師,早前入稟指選舉主任無權調查她簽署確認書時,是否真心擁護《基本法》,又質疑有關規定侵犯她的參選權、表達自由和違憲,要求法庭裁定港島區選舉是否有效。

她今日沒有親自上庭,透過律師申請永久擱置法律程序,因本案性質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之前的選舉呈請案相同。選舉主任已書面回覆她,不會反對申請,法官因此批准申請。

案件編號:HCAL 19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