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李國能首開腔 批判決有政治動機「指控荒誕」
早前因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大樓案,及重奪公民廣場案的16名涉案人士,經刑期覆核後各被判囚。社會有意見指出,上訴庭的判決遭「政治干預」,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於《南華早報》欄目「This Week In Asia」中,首度開腔回應事件,他認為判決涉政治干預這一個指控,是「沒有理據的」(see no evidence of political interference),更認為是「荒誕的」(Absurd)。
指判決有政治動機「沒有理據」
經上訴庭刑期覆核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分別被判入獄6至8個月,引起社會迴響。李國能強調,若因此就斷言上訴庭對示威者的判決有政治動機,是完全沒有理據的。(The allegation that the Court of Appeal's judgment on the sentences for the demonstrators was politically motivated was totally without any foundation.)
批指控不負責任的
李國能稱,這種指控會削弱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Such an allegation can have the effect of undermining public confidence in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更認為是不負責任的指控(irresponsible allegation)。
訪問最後引述李國能於2014年「雨傘運動」發生前的言論,他當時曾明言,「司法獨立的原則是法官不應親或反任何一方,而是要公正和不偏不倚。法官沒有政治或其他的主人;法官只忠於法律」。
而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早前聯合發出聲明指出,未見任何跡象顯示相關的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出席活動時亦表示,申請覆核刑期是從法律角度考慮,沒有政治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