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懲教員涉姦醉娃案 酒店接待員稱見女事主睡在被告大腿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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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懲教員的29歲男護士,涉嫌強姦蘭桂坊剛相識醉娃案續審,今(16日)傳召案發時鐘酒店的女接待員。她供稱案發當日看見一對男女乘的士來到酒店,女事主把頭枕在男方大腿。二人在大堂辦手續後上房,女事主當時可以自己站立和行走,男子沒有拉住或拖住她的手,亦沒有聽見女事主抱怨想回家,或叫喊求救。

被告蔡仲強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一名酒醉女子。(資料圖片/伍凱瑩攝)

女證人韓秀霞供稱,她於去年9月10日案發時,是九龍塘德雲小築櫃台接待員,她指當日清晨約7時,一對男女乘的士來到德雲小築,她出門接待,看見的士上女事主把頭枕在男方的大腿。她覺得女事主有醉意,但不知道她有多醉。

聽不到女事主抱怨想回家

男子辦手續後與女事主一同上房,韓留意到女事主可以自己站立和行走,男子完全沒有拉她或拖她上樓梯。韓尾隨男女上房,期間聽不到女事主抱怨想回家,或叫喊求救。盤問下,韓稱沒有留意到有不妥之處,她為男女開房燈後就離開,離開前沒有看見男子將女事主推入房,或將她推上床。

小築慣常不會租房給酒醉客人

韓表示,根據德雲小築的慣常做法,若客人喝醉至不太能走動,一般不會讓他們租房。如果有客人醉得需要人抱或者背入酒店,韓會阻止他們租房。

男被告蔡仲強,29歲,被控於去年9月10日在九龍塘德雲小築一個房間,強姦女子X。主控指,蔡自2011年8月起成為註冊護士,但期間在2015年3月至11月曾在懲教署任職懲教主任,離職後同年12月受僱於聯合醫院,一直任職男護士至今。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149/2017